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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被盜文物資料庫已發佈防被盜文物境內流通

國家文物局昨日正式發佈了外國被盜文物資料庫。 該資料庫的建設, 將有助於防止外國被盜文物進入中國境內流通。 國家文物局表示, 將通知各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處和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 進一步加強對疑似外國被盜文物在進出境和流通環節的監管, 同時呼籲社會公眾自覺抵制買賣他國被盜文物的行為。

“我國一貫堅持非法流失文物返還原屬國的立場, 積極推動和支援打擊文物盜竊盜掘和非法販運的國際合作。 ”國家文物局表示, 近年來在國際公約和雙邊協定、諒解備忘錄的框架下,

綜合運用多種方式, 成功促成了多批非法流失海外中國文物回歸祖國。 其中, 通過執法合作, 分別促成美國、瑞士、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政府向我國返還26件非法流失文物;通過談判協商, 促成法國國立博物館與收藏者向我國返還甘肅大堡子山被盜金飾片, 並促成法國友好人士向我國捐贈圓明園鼠首、兔首。

同時, 國家文物局長期致力於深化文物追索返還領域的資訊共用和合作機制。 2010年, 國家文物局、中國博物館協會通過國際博物館協會平臺發佈《中國瀕危文物紅色目錄》, 對各國政府、執法機構、博物館和收藏者提出風險警示;2017年, 公安部、國家文物局共同公佈“中國被盜(丟失)文物資料發佈平臺”, 向世界各國和國際刑警組織等國際機構發佈中國被盜文物資訊,

為合作打擊文物盜竊盜掘提供資訊支援。

此次建設外國被盜文物資料庫, 是我國為支援打擊文物非法販運國際合作而作出的一項重要舉措。 下一步, 國家文物局還將要求各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處和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 進一步加強對疑似外國被盜文物在進出境和流通環節的監管, 同時也呼籲社會公眾, 從事文物保護、收藏與經營的專業機構和人士在參與或開展文物流通活動中, 及時比照參考外國被盜文物資料庫, 遵循相關法律要求與道德準則, 自覺抵制買賣他國被盜文物的行為。

中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情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國際統一司法協會《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締約國,

並在國際公約框架下與秘魯、義大利、美國等20個國家簽署了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販運文化遺產的雙邊協定或諒解備忘錄。 根據國際公約精神與雙邊協定規定, 2008年以來, 國家文物局共公佈了厄瓜多爾、伊拉克、秘魯等國向我國通報的38批次6900餘件被盜文物資訊。 此次發佈的外國被盜文物資料庫包含了此前分批通報的外國被盜文物資訊, 並將根據他國通報情況進行即時更新。

(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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