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啟動一項針對中興通訊的禁令, 讓中興通訊瞬間陷入困境, 中興在A股和港股都繼續停牌!
對美國而言, 中興或許是第一家達成協議後、仍繼續“說謊”不守規矩的外國企業。
美商務部的制裁已令中興陷入困境。 中興週五對外發佈的聲明中表示, 拒絕令嚴重影響其生存和發展。 中國智庫賽迪評估報告指, “如果中興三個月內不能解除美國政府的制裁, 中興將瀕臨破產邊緣”。
目前還不清楚中興通訊計畫提供何種補充資訊, 或者能否成功說服美國政府放寬頒佈的現有處罰。 中興通訊官方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中興“補充材料”能否出現逆轉, 現在還存在著不確實性!
4年前和中興雷同的案子為何結局不同
4年前, 有一家荷蘭航空公司有著跟中興非常相似的遭遇, 但結局卻大不同。 不妨對比看看兩個案例, 或許能給中國企業更多啟示。
2014年6月5日, 荷蘭福克航空公司(Fokker Services BV)由於違反《伊朗交易和制裁條例》(ITSR)和《蘇丹制裁條例》(Sudanese Sanctions Regulations),
根據維琪百科的介紹, 福克公司在一戰時因協助德國空軍改良戰鬥機聞名;二戰後專研客機, 雖不敵波音和空客, 但仍有部分成功客機在運行。
福克被美國政府處罰的原因跟中興同出一轍——“虛假陳述”。 不僅隱藏違規業務, 公司高層也同樣不重視合規建設。
2005年至2010年間, 福克暗中為伊朗和蘇丹提供飛機服務, 為規避美國出口管制法律制裁, 它刻意採用了“變通”做法, 包括:扣留飛機尾號或向維修店提供虛假尾號, 並謊稱交付維修的美國部件是普通存貨, 從而間接地向伊朗和蘇丹的客戶出口或再出口飛機備用配件來完成客戶的訂單。
而另一方面, 福克還保存了一份被制裁國家終端使用者的獨立資料庫, 並同時為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拒絕與之交易的美國公司“黑名單”。 此外, 福克總裁也沒有採納公司出口管制合規經理和法務部門對來源於美國部件不得出口至伊朗的建議。
隨後, 福克公司被美國政府以違反《伊朗交易和制裁條例》(ITSR)共1112宗指控和違反《蘇丹制裁條例》共41宗指控告上美國聯邦法庭。
但福克跟中興的結局卻截然不同, 一個選擇了認錯獲得減罰、另一個選擇了隱瞞被罪加一等。
美國商務部
在庭審和調查過程中, 福克主動配合美國政府、披露違法事宜, 美國海外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對福克本應承擔潛在民事責任基本罰款1.45億美元進行了大筆減免。福克與美國政府三個部門——海外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聯邦檢察官辦公室(USAO)——達成的認罪和解協定,最終總罰金為2,100萬美元。
福克的罰金從1.45億降到2,100萬美元,而中興卻需要兌付3億美元的緩期執行罰金。
美國檢察官馬陳(Ronald Machen)說,福克案是對“把美國出口管制法律視為欺騙和欺詐經營絆腳石”公司的回應,這些公司必須建立正式的合規項目。
有律師分析中興案說,“如果當事人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及調查的,諸如利用空殼公司或協力廠商進行交易、隱瞞資料、刪除交易記錄或資訊、虛假陳述而誤導調查的,該些行為也不是違反出口管制法律的要件,但將是加重處罰的情形。此外,干擾司法以及虛假陳述等行為還可能被認定為構成犯罪。
美國海外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對福克本應承擔潛在民事責任基本罰款1.45億美元進行了大筆減免。福克與美國政府三個部門——海外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聯邦檢察官辦公室(USAO)——達成的認罪和解協定,最終總罰金為2,100萬美元。福克的罰金從1.45億降到2,100萬美元,而中興卻需要兌付3億美元的緩期執行罰金。
美國檢察官馬陳(Ronald Machen)說,福克案是對“把美國出口管制法律視為欺騙和欺詐經營絆腳石”公司的回應,這些公司必須建立正式的合規項目。
有律師分析中興案說,“如果當事人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及調查的,諸如利用空殼公司或協力廠商進行交易、隱瞞資料、刪除交易記錄或資訊、虛假陳述而誤導調查的,該些行為也不是違反出口管制法律的要件,但將是加重處罰的情形。此外,干擾司法以及虛假陳述等行為還可能被認定為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