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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購房超期違約 萊西房管局幫其協調退還定金

前段時間, 李女士和家人在萊西市的翡翠城看中一套商品房, 與銷售人員約定2018年4月3日簽協議。 簽約當天, 李女士交了1萬元定金, 並簽了定購協定,不過這份協定未給她提供, 只開了一張開發商的蓋章收據。 按照約定, 簽完協定之後7日內, 客戶需將首付款交上, 並辦理貸款。 李女士說, 因為銷售人員的拖延, 導致其超出了協議約定的時間。

“目前回饋的是按照合同約定時間, 不予退回押金。 ”李女士說, 超時未交首付款的責任不在己方, 每次她都是主動詢問銷售人員, 但置業人員總搪塞稱還在溝通中, 這才拖延了時間,

現在她要求開發商必須給出個說法, 並且退還定金。

經過查詢, 萊西翡翠城的開發商是青島吉通工程有限公司, 信網就此事與其取得了聯繫。 工作人員稱, 按照流程, 客戶簽訂定購協定之後, 需要限期限交納首付, 並辦理貸款事宜。 如果逾期, 按照協議約定, 不會給顧客退還定金。 “詳細情況需要顧客提供詳細的房號, 我們才能查詢核實。 ”

雙方協商無果後, 李女士就此向萊西市房產管理局投訴此事。

萊西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開發管理科工作人員告訴信網, 此事主要因為顧客征信存在不良記錄, 無法辦理貸款, 因此而牽扯到了後續的所有流程。 “我們也介入了, 翡翠城的證照齊全, 預售資質沒有問題。 原因還是出在顧客那裡。

工作人員說, 在其介入過程中, 發現了顧客的不良記錄。 “考慮到顧客不是萊西本地人, 對政策法規可能不瞭解, 對當地的情況也不是很清楚, 我們本著讓雙方友好解決問題的原則, 從中進行了調解。 ”工作人員告訴信網, 按照雙方協議約定, 定金本不應該退還, 但為了照顧顧客, 還是幫助其協調退款。 最終, 青島吉通工程有限公司也表示予以配合, 打破協議約定, 同意給顧客退回1萬元定金。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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