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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的遭遇(民間故事)

我和老伴退休後, 從小城鎮來到了兒子工作的成都市, 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 時間長了, 感到兒子的住房扁窄, 人多比較擁擠, 同時我們老年人和年輕人, 生活習慣不一樣, 住在一起也不適應。 我便決定, 把老家的住房賣了, 在兒子家的附近買房另住, 也正合兒子兒媳的心意, 說我們想得好, 他們尊重我們的決定。

於是, 我烽烽火火地趕回老家賣房, 聯繫了好幾家仲介掛出我的賣房資訊。 因為急著想賣, 標價也不高, 前後一個星期, 就把一套三的住房以總價12萬賣了出去。 當時房款只付了一半, 其餘一半還要再等兩個月付清。

隨後, 我回到成都來, 就開始踏上買房之路。 在一個多月時間裡, 我乘坐公車, 跑遍了成都的東南西北, 看一些樓盤的地理位置和建築品質, 瞭解樓盤售價。 其中, 我看上了幾個地理位置好、樓盤品質好的新樓盤, 一看到標出的售價, 差不多比我老家賣房的價格高了一倍, 我就不敢想了。 我賣房的錢, 別說買一套房, 一間也買不起。

我有些垂頭喪氣, 該怎麼辦呢?兒子買的房子, 每個月還在交按揭費, 他也拿不出錢, 我和老伴都是超過六十歲的老人, 不能按揭貸款, 向親友借更不現實, 唯一的辦法, 就只有轉向買價格低下的二手房。

簽約那天, 房主和我如約到了仲介公司, 主持簽約的是公司的宋經理。 我在房主的產權證上,

看到房屋面積, 並不是當時介紹的56平米, 而是48平米, 經理說房屋有8平米架空層是贈送的, 加起來就有56平米。 我覺得仲介事先沒說實話, 就不想簽約了。 但房主說, 他是從外地專程趕回來簽約的, 為了把這事儘快落實, 他願意把房價降低一點, 每平米少50元, 我認為這房主爽快, 是誠心賣房, 不買也不好意思, 當時就答應簽約了。

接著, 宋經理拿出了鉛印的格式買賣合同, 在填寫付款過戶的時間時, 我想到自己賣的房還沒有完全到賬, 就把付款和過戶時間延長一個月。 我問宋經理, 如果到時我的錢還沒有到賬, 會不會要違約金?他立即叫房主表態, 房主說超過幾天問題不大, 不會讓我付違約金。 但合同後面的違約條款並沒有刪除,

我提出異議, 經理拉著房主拍著胸膛說, “他同我是多年的老朋友, 保證不會讓你多付款。 ”房主接著說, 他絕對說話算話。 於是, 我也沒多說, 就在合同上簽了字, 白紙黑字就是板凳上打釘子——定了。

合同簽了後, 我給房主交了兩萬元定金, 宋經理要我先交一半仲介費1500元, 我說房屋買賣還未具體實施, 沒有過戶, 是不是等辦了過戶手續, 我拿到產權證後, 一次性交好不好。 最後在他軟磨硬泡下, 我先交了1000元仲介費。

一個月的付款過戶期限到了, 奇怪的是約定過戶這天, 我沒有接到仲介的電話。 下午我和老伴一起到房產仲介公司, 宋經理不在, 另一位工作人員小張接待我們, 向我們賠禮道歉, 說是他們的工作失誤,

又說房主出差了沒有時間來辦房產證。 我覺得這其中肯定另有原因, 這樣的說法是有問題的, 叫他告訴我們真實原因是什麼?

正說之時, 宋經理出現了, 他不說是自己工作失誤, 反到指責我:“你不提前把買房款拿來, 叫戶主怎麼來跟你過戶?”還有意羞辱我, 說我是以老賣老, 是瞎扯皮!看到宋經理髮脾氣耍無賴, 我氣得血壓直往上沖, 掏出手機要叫消費者協會來解決。 小張見狀, 趕緊把我拉到外邊, 叫我不要打電話, 他說與宋經理商量, 保證解決好。 我說“你們宋經理不講理講法, 我不想在你們這裡買房了, 把定金和仲介費退給我!”小張回答說, “大爺習習氣, 好好想一想, 真要退, 我們會退給你的。 ”

以後的幾天, 我們到仲介公司, 很肯定地說不買了,

叫他們退錢, 卻遭到宋經理和小張的推諉, 反說我違約, 要我付違約金。 在無奈之下, 我給房產局打了電話, 請求前來公正解決。

大約等了近兩個小時, 房產局的一個科長和兩個辦事員, 在我的企盼中來了, 我向他們說明了緣由後, 科長表示, 因為雙方已簽定合同, 按照合同規定, 如果提出解約, 就要付好幾萬的違約金。 鑒於我年事已高, 他們提出象徵性給點違約金, 付合同中違約金的百分之二十, 仲介費也按比例付, 一共付了8000元, 我三個多月的退休金就打了水漂。

住房沒有買成, 又白花了錢, 老伴數落我不能幹, 白當了幾十年的幹部, 被仲介和房主耍了, 把我們從牙縫裡省出的錢騙了去, 我也無話可說。 但房還得買, 關鍵是如何吸取教訓,以後再不要上這樣的當。

“你這個直心直腸子的人,再去買你還會再上當。”老伴說:“你在屋裡好好呆著,我出去買。”她這一說,我求之不得,謝天謝地,我正想在屋裡好好休息。

接著,老伴就在兒子住房附近的幾條街道的一些房屋仲介店,去尋找我們希望要買的房子。大概又過了兩個月,她好不容易在一個夫妻開的房屋仲介店,找到了一套我們買得起的房子。仲介店的男人叫胡明德,他明確告訴我們,這房是拆遷回居的新房,戶型一套二,面積60平米,總價12萬,過兩年才能拿到產權證過戶,現在簽了買賣合同,只交10萬元,剩餘的2萬元,在辦房產證過戶時交清。他帶我們去實地看了房,雖然環境一般,但戶型還可以,採光也不錯,買了就可以馬上入住。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兩年,是房屋產權過戶的時候了。我們叫仲介打電話與付方發聯繫,約定到房產局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又使我萬沒想到的事發生了,仲介說,姓付的還有事要商量。我問什麼事?他說,賣房的付方發說,賣這房的價格太低了,要過戶,必須要補錢,否則就不辦,就退錢退房!我一聽就火了:“你問他講不講理,講不講法,那個合同是擦屁股的嗎!他要這樣,我們就在法庭上見!”

“大爺,你這樣發火也不能解決問題!”仲介胡明德說:“關鍵還是要坐下來一起好好商談。”我問怎麼談?他說,什麼事都是談出來的,只要你們雙方都為對方著想,問題就肯定能得到解決。這裡我要請你想一想,如果上法庭打官司,要花多少精力,多少錢?如果就這麼拖下去,你們雙方思想上時刻都會不安,可能晚上覺也睡不好,那又何苦呢。所以我建議你們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好好談一談,爭取儘快地解決為好!

我冷靜下來想,現在這種情況,也只能照仲介說的來談了。就叫他約定第二天十點,準時來仲介店商談。付方發和我都如約到了仲介店。胡明德先對付方發說:“你同大爺簽的售房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現在你反悔,就是違約,按規定你要雙倍賠賞。你想一想,你毀約後再賣出去,能多得多少錢?所以我勸你想也別從這方面想。”

反過來他又對我說:“大爺,我知道你買房花費了很多精力,好不容易買下了這套房,又已住了兩年,各方面都習慣了。現在要同他打官司上法庭,不知要費多少精力,你年紀大了,也折騰不起,我勸你適當給他考慮加點錢,儘快把房產證過戶好不好?

經仲介胡明德對我們雙方的勸說,最後都想通了,我們通過協商,達成了共識。我給他加一萬元錢,算是對他的心靈安慰費用,他也樂意接受,這樣我也省得費精神去打官司。第二天我給他多付了一萬元,到房管局去辦好了過戶手續。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算是真正地擁有了這套房屋。

從開始買房,到拿到產權證,競長達兩年多的時間。我深深感到如今無論辦什麼事,都不像我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那麼簡單,那麼講誠信,那麼說一不二。現在說話做事都要多個心眼,不然,就要吃虧上當。就拿這買房來說,我的教訓有五:一不要被房主和仲介的好話和花言巧語所迷惑;二不要心軟把對自己不利的條款寫進合同;三不要事先就交仲介費和定金;四不要把口頭承諾打包票,信以為真,必須要進行錄音取證;五對合同條款,要認真分析研究,對不利的條款要刪除或加補充說明。我希望我的這些教訓能對買房者,特別是老年人買房能有一定的幫助!

關鍵是如何吸取教訓,以後再不要上這樣的當。

“你這個直心直腸子的人,再去買你還會再上當。”老伴說:“你在屋裡好好呆著,我出去買。”她這一說,我求之不得,謝天謝地,我正想在屋裡好好休息。

接著,老伴就在兒子住房附近的幾條街道的一些房屋仲介店,去尋找我們希望要買的房子。大概又過了兩個月,她好不容易在一個夫妻開的房屋仲介店,找到了一套我們買得起的房子。仲介店的男人叫胡明德,他明確告訴我們,這房是拆遷回居的新房,戶型一套二,面積60平米,總價12萬,過兩年才能拿到產權證過戶,現在簽了買賣合同,只交10萬元,剩餘的2萬元,在辦房產證過戶時交清。他帶我們去實地看了房,雖然環境一般,但戶型還可以,採光也不錯,買了就可以馬上入住。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兩年,是房屋產權過戶的時候了。我們叫仲介打電話與付方發聯繫,約定到房產局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又使我萬沒想到的事發生了,仲介說,姓付的還有事要商量。我問什麼事?他說,賣房的付方發說,賣這房的價格太低了,要過戶,必須要補錢,否則就不辦,就退錢退房!我一聽就火了:“你問他講不講理,講不講法,那個合同是擦屁股的嗎!他要這樣,我們就在法庭上見!”

“大爺,你這樣發火也不能解決問題!”仲介胡明德說:“關鍵還是要坐下來一起好好商談。”我問怎麼談?他說,什麼事都是談出來的,只要你們雙方都為對方著想,問題就肯定能得到解決。這裡我要請你想一想,如果上法庭打官司,要花多少精力,多少錢?如果就這麼拖下去,你們雙方思想上時刻都會不安,可能晚上覺也睡不好,那又何苦呢。所以我建議你們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好好談一談,爭取儘快地解決為好!

我冷靜下來想,現在這種情況,也只能照仲介說的來談了。就叫他約定第二天十點,準時來仲介店商談。付方發和我都如約到了仲介店。胡明德先對付方發說:“你同大爺簽的售房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現在你反悔,就是違約,按規定你要雙倍賠賞。你想一想,你毀約後再賣出去,能多得多少錢?所以我勸你想也別從這方面想。”

反過來他又對我說:“大爺,我知道你買房花費了很多精力,好不容易買下了這套房,又已住了兩年,各方面都習慣了。現在要同他打官司上法庭,不知要費多少精力,你年紀大了,也折騰不起,我勸你適當給他考慮加點錢,儘快把房產證過戶好不好?

經仲介胡明德對我們雙方的勸說,最後都想通了,我們通過協商,達成了共識。我給他加一萬元錢,算是對他的心靈安慰費用,他也樂意接受,這樣我也省得費精神去打官司。第二天我給他多付了一萬元,到房管局去辦好了過戶手續。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算是真正地擁有了這套房屋。

從開始買房,到拿到產權證,競長達兩年多的時間。我深深感到如今無論辦什麼事,都不像我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那麼簡單,那麼講誠信,那麼說一不二。現在說話做事都要多個心眼,不然,就要吃虧上當。就拿這買房來說,我的教訓有五:一不要被房主和仲介的好話和花言巧語所迷惑;二不要心軟把對自己不利的條款寫進合同;三不要事先就交仲介費和定金;四不要把口頭承諾打包票,信以為真,必須要進行錄音取證;五對合同條款,要認真分析研究,對不利的條款要刪除或加補充說明。我希望我的這些教訓能對買房者,特別是老年人買房能有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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