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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權不下縣?從亭長劉邦到王保長、村支書,國家一直努力下縣

“皇權不下縣”並不是自古以來就這樣, 其實是宋朝以後才出現的事情。

在郡縣制出現之前, 並不存在皇權下不下縣的問題, 因為本身就不存在縣這個行政區劃級別。

而且, 在當時的分封制狀態下, 每一級都是分封制的狀態, 皇權也不需要下縣。

郡縣制出現之後, 才有了中央集權的皇權制度, 皇權本身也成為政權的象徵。 所謂皇權下不下縣, 也就意味著國家政權下不下縣, 國家治理體系是否延伸到了縣以下的社會基層。

在秦漢到魏晉時期, 皇權實際上是下縣的。 在當時的行政體制之下, 行政區劃級別一般為州、郡、縣、鄉、亭, 亭實際上就相當於我們今天說的行政村, 或者比現在的行政村大一些, 跟有些地方進行了合併之後的行政村的範圍差不多。 漢朝的爵位體系中, 侯爵也是分為縣侯、鄉侯和亭侯, 比如關羽就是漢壽亭侯, 諸葛亮是武鄉侯。

這個時期,

從郡縣到鄉和亭, 都是在國家統一管理體系之內的, 亭也有亭長, 其中最著名的亭長當然是劉邦, 他就是秦帝國的亭長, 要負責上傳下達, 完成國家統一分配的一些任務, 所以經常和縣裡的官吏打交道, 結交了比如蕭何、曹參這些人。

與這套體系相對應的土地制度是莊園奴隸制,

雖然當時也有大量的自耕農, 但聚族而居的大家族仍然是當時的主要社會基層組織體系。 每個大家族都經歷了幾百年的積累, 人口眾多, 動輒數千人。 在漢末動亂時期, 一些中原地區的大家族大量南遷, 其中一些到南方之後, 聚族自保, 形成了地主土圍子, 有一定的武裝組織能力, 劉表到荊州的時候, 所面臨的宗賊也就是這種組織。

到隋唐時期, 莊園農奴制逐步解體, 原來的大家族聚族而居的情況也逐漸變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 土地歸屬于地主家庭, 而不是整個家族。 即便是有些和地主同族的族人, 如果沒有土地, 也只能租佃地主家的土地來耕種, 以維持生計。

也是在這種背景下,

出現了所謂宋朝“不抑兼併”的問題, 其實在這之前, 國家實際上也並不抑制土地兼併, 所謂“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說的並不是今天我們習慣上以為的富有和貧困的家庭, 而是家族。

生產關係和土地所有制方面的變化, 反映到國家政治制度的變化上, 就是隋唐時期的縣已經成了最基層的政權。 但與秦漢時期相比, 這時候的縣以上的層級也明顯增加了, 比如唐朝的道、宋朝的路, 一開始並不是常設的行政區劃, 但隨著時間變化, 逐步也變成常設行政區劃了。 同時, 縣的數量大幅度增加了, 管轄的面積縮小了, 但人口反而增加了。

宋朝正好處於這個轉變和調整的時期, 所以宋朝開始出現我們今天意義上的鄉紳, 當時一些知名人士開始提倡鄉約, 尤其是仕途結束退休還鄉的官員, 都會在自己的家鄉搞一些宗族互助之類的活動, 同時也會照顧本鄉本土的人。 出現這種情況的根本性原因, 就是原來制度化的宗族體系已經解體了, 只能用這種帶有自治性質的鄉約民俗來維持鄉村秩序。

而到了明清時期,這個轉型已經完成,也就出現了所謂的皇權不下縣的情況,國家政權不向縣以下延伸,縣以下的治理實際上是國家進行委託式治理,也就是交給鄉紳來管理,甚至包括收稅這樣的事情,也交給鄉紳去做。

而在皇權被推翻、進入共和之後的民國時期,因為國家處於戰亂狀態,政治制度不夠健全,在基層治理上更加依賴鄉紳,從而出現了所謂民國實際上是軍紳政權的說法。一直到新中國成立,才重新建立了國家的基層治理體系,國家政權才能夠非常通暢的一直延伸到行政村乃至生產隊一級。

《大路朝天:中國道路與中國革命》

作者:蕭武

出版:中信出版社2018年3月

而到了明清時期,這個轉型已經完成,也就出現了所謂的皇權不下縣的情況,國家政權不向縣以下延伸,縣以下的治理實際上是國家進行委託式治理,也就是交給鄉紳來管理,甚至包括收稅這樣的事情,也交給鄉紳去做。

而在皇權被推翻、進入共和之後的民國時期,因為國家處於戰亂狀態,政治制度不夠健全,在基層治理上更加依賴鄉紳,從而出現了所謂民國實際上是軍紳政權的說法。一直到新中國成立,才重新建立了國家的基層治理體系,國家政權才能夠非常通暢的一直延伸到行政村乃至生產隊一級。

《大路朝天:中國道路與中國革命》

作者:蕭武

出版:中信出版社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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