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務院再出“大招”!下月起政府不得禁止這種低速電動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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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
政府是為百姓服務的, 任何事的出現, 都有它合理的一面, 也都有它存在的必要, 有問題是正常的, 沒有問題才是不正常的 。
電動車的出現, 大大地方便了人們的出行, 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但也引發了較多的交通事故。
原因何在什麼?
原因是多數人不懂得交通法規, 為什麼不懂, 這就是政府部門(交警)的責任——宣傳不到位。 由於自己的不負責任, 不加大宣傳力度, 而一味地限制, 只能適得其反。
看看, 國務院就開始規範政府部門的行為了吧!只要符合相關標準,
怎樣才能符合相關標準,
交通部門制定,
不是一味地限制;怎麼才能遵守交通規則,
交警部門加大宣傳,
不是一味地罰款。
也只有這樣,
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才能真正地為人民服務,
方便百姓出行。
同時,
對整個電動車產業的發展也是利好的!既規範了電動車產業的發展,
也拉動了國民經濟的發展,
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