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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內控有效性不足 藍英裝備及董秘收深交所監管函

千龍網北京4月28日訊 近日, 深交所網站公佈了關於對瀋陽藍英工業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藍英裝備)和董事會秘書杜羽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18﹞第33號)。

監管函顯示, 藍英裝備預約於2018年4月25日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 但由於年報編制工作未能按時完成, 延期至4月26日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 4月26日午間, 該公司又陸續披露《更正公告一》、《更正公告二》等多份公告, 對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財務決算報告、股價異常波動公告、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匯總表專項審核報告等多份資訊披露檔進行補充更正。

深交所指出, 藍英裝備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2.1條、第2.4條和第6.3條的相關規定, 反映出公司資訊披露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 資訊披露工作未能達到準確、完整、及時的要求。 該公司董事會秘書杜羽, 在公司定期報告編制和相關公告的披露中未能勤勉盡責, 對上述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2.2條、第3.2.2條的相關規定。

深交所要求該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秘書充分重視上述問題, 吸取教訓, 及時整改, 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並將整改計畫和實施情況在5月4日前報送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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