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村落共同體寶貴的精神文化財富。 它往往以生動的形式和內容勸善修德, 講述弘揚愛國主義、忠孝仁義禮智信廉的傳統故事, 宣導夫妻和睦、勸酒戒賭、社會和諧的倫理道德, 是連接昨天與今天的文化記憶, 也是寄託鄉民情感的活的載體。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是對文化多樣性的呵護, 也是對我們民族文化創造力的珍視。 近些年來, 我國不斷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逐漸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政策, 初步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分層級的保護體系。
比如, 湖北巴東非物質文化遺產瑰寶——堂戲已有300餘年歷史, 被譽為恩施五朵金花之一。 堂戲舞臺獨特, 是在堂屋草席上表演, 舞步是三步半或七步半, 經典堂戲代表作有《山伯訪友》《海棠花》《王麻子打妝》等, 目前保留30餘個劇碼。 老百姓過紅白喜事, 經常會請堂戲團隊表演。 過去沒有廣播電視, 看堂戲是人們喜聞樂見的娛樂方式。 古代的服飾和唱腔, 吸引孩子們觀看,
在這樣的現實境況下, 當前村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理所當然地指向了對民間藝人的生存保障。 在我國, 政府、學界、企業、新聞媒體等是非遺的保護主體, 而民間藝人是非遺的傳承主體, 他們言傳身教所體現出來的精神風貌及對非遺的認知, 影響著大眾對這種文化形態的理解和態度。 因此, 明晰非遺的保護主體和傳承主體的角色和職責分工, 做到政府搭台、群眾唱戲, 經濟搭台、文化融入, 對於非遺的保護與傳承至關重要。
當然, 解決民間藝人的生存問題只是第一步。 更進一步, 就需要地方政府和非遺保護主管單位將民間藝人和匠人視為專業人才, 通過提供工作平臺和穩定的生活保障、社會保險, 創造條件協助其提高知識技能, 增強民間藝人和匠人的認同感、歸屬感和職業安全感, 讓他們真正受到社會尊重。 同時, 應建立民間文化藝人匠人檔案, 對其進行跟蹤培養, 實施動態管理, 活態傳承, 鼓勵民間藝人匠人對先祖文化進行創新性研究和傳播,
民間藝人是非遺之魂的體驗者和非遺藝術生命的延續者, 政府和社會合力完善民間藝人的生存保障機制, 為民間藝人營造穩定的創作、成長和教育傳承空間, 是夯實非遺傳承, 保護中華文化命脈的重要一環。
(作者為華北電力大學法政系教師)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27日 05 版)
(責編:連品潔、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