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南昌訊 4月26日, 記者從南昌市人社局獲悉, 該市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銀行直繳和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 此外, 5月1日起, 參保單位應採取銀行托收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南昌市有關規定, 通過銀行直繳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繳納2011年1月1日(含當日)後社會保險費的, 可選擇銀行視窗、社保個人網廳、南昌智慧人社微信公眾號等管道辦理;繳納201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社會保險費的, 須在社會保險業務經辦視窗辦理。
補繳政策性中斷期間(指領取低保救助金、失業待遇期間)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需要注意的是, 5月1日起, 南昌市社保中心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 繳納2011年1月1日(含當日)後社會保險費的, 該市社保中心社會保險業務經辦視窗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