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華
廣西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從2018年7月1日起,廣西區域內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個人帳戶資金可支付本人和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產生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健康體檢的費用)。 這意味著,廣西將全面實行個人醫保帳戶“家庭共用”。
眾所周知,醫保個人帳戶是基金套保的“重災區”。 近年來發生的很多套保案,都可見個人帳戶的“影子”。 藥店裡售賣生活用品,並允許刷醫保卡支付,在一些地方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
與其將個人帳戶裡節餘的資金堵在帳戶裡,不如為它們尋找到合適的出路。
正因如此,允許個人帳戶資金用於家庭成員的醫療消費,這方面的呼聲一直較高,一些地方也曾有過嘗試。 廣西此次推出的“家庭共用”舉措和以前的類似做法一樣,都有比較嚴格的限定性條件,都只能局限在一定區域內共用。 “家庭共用”可否跨區域或跨省,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但這需要具備跨區域或全國性的統一政策。
也要看到,“家庭共用”只是醫保個人帳戶的一種解決途徑,它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問題,這方面還存在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