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王傳福 其他承諾 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承諾:保證上市公司資產獨立完整承諾人資產與上市公司資產將嚴格分開, 完全獨立經營。 承諾人不發生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資產等不規範情形。 保證上市公司人員獨立 保證上市公司建立並擁有獨立完整的勞動、人事及工資管理體系,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均專職在上市公司任職並領取薪酬;向上市公司推薦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均通過合法程式進行,
郭仁翠;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李林松;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承諾 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承諾:一、保證目標公司資產獨立完整承諾人資產與目標公司資產將嚴格分開, 完全獨立經營。 承諾人不發生佔用目標公司資金、資產等不規範情形。 二、保證目標公司人員獨立 1、保證目標公司建立並擁有獨立完整的勞動、人事及工資管理體系,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均專職在目標公司任職並領取薪酬;2、向目標公司推薦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均通過合法程式進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郭仁翠;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李林松;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王傳福 其他承諾 1、保證標的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承諾:比亞迪股份、王傳福、黃曉嶸、李愛國、業際壹號、業際貳號、業際三號、業際伍號、李林波、李林松、李林聰、郭仁翠承諾:一、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協定生效至該協定約定的目標公司股權交割之日,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深圳長頤海德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今璽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易鴻芳;張家港以諾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承諾 關於合法持有標的公司股權等事項的承諾:承諾人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擁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主體,承諾人系擁有與上市公司簽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協定和履行該等協定項下權利義務的合法主體資格,企業主體不存在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需要終止的情形;目標公司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依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承諾人已經依法對目標公司履行出資義務,不存在任何虛假出資、延期出資、抽逃出資等違反其作為股東所應當承擔的義務及責任的行為;承諾人合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該等股權不存在任何信託安排或股份代持,不代表任何其他方的利益,且該等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亦未被執法部門實施扣押、查封等使其權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約束;同時,承諾人保證該等股權登記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始終保持上述狀況;承諾人保證承諾人簽署的所有協議或合同不存在阻礙承諾人轉讓目標公司股權的限制性條款;承諾人保證不存在任何正在進行或潛在的影響承諾人轉讓目標公司股權的訴訟、仲裁或糾紛;截至本承諾函出具之日,承諾人與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以及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任何關聯關係;截至本承諾函出具之日,承諾人未向上市公司推薦任何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除非事先得到上市公司的書面同意,承諾人保證採取必要措施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宜所涉及的資料和資訊嚴格保密;承諾人保證,如承諾人違反任何上述承諾,或其承諾與實際情形不符的,承諾人承擔因此給上市公司及/或其他承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含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深圳長頤海德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今璽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易鴻芳;張家港以諾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承諾 關於提供材料真實、準確、完整的承諾:承諾人已向上市公司及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提供財務顧問、法律、審計、評估等專業服務的仲介機構提供了完成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必需的相關資訊和檔(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及目標公司的相關資訊和檔),承諾人保證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提供相關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保證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如果因此給上市公司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承諾人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在案件調查結論明確之前,承諾人將暫停轉讓承諾人在該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長頤海德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今璽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張家港以諾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承諾 關於無違法違規行為的承諾:承諾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主體,承諾人系擁有與上市公司簽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協定和履行該等協定項下權利義務的合法主體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合夥人協定規定需要終止的情形;承諾人不存在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承諾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5年內未受過與證券市場有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未發生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和仲裁,亦不存在潛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承諾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最近3年亦不存在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承諾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所控制的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36個月內亦未曾因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標公司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依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承諾人已經依法對目標公司履行出資義務,不存在任何虛假出資、延期出資、抽逃出資等違反其作為股東所應當承擔的義務及責任的行為;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易鴻芳 其他承諾 關於無違法違規行為的承諾:承諾人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擁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承諾人系擁有與上市公司簽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協定和履行該等協定項下權利義務的合法主體資格;承諾人不存在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承諾人最近5年內未受過與證券市場有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未發生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和仲裁,亦不存在潛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承諾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最近3年亦不存在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承諾人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36個月內亦未曾因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標公司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依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承諾人已經依法對目標公司履行出資義務,不存在任何虛假出資、延期出資、抽逃出資等違反其作為股東所應當承擔的義務及責任的行為。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郭仁翠;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李林松;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王傳福 其他承諾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目標公司除已向上市公司及其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聘請的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書面披露的資訊以外,不存在以下情形:1.目標公司對其他任何單位/人應承擔的債務;2.目標公司為其他任何人的債務向任何人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留置),或者在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擔保權益;3.目標公司從事或參與其他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並最終使目標公司在將來可能被處以重大罰款或承擔重大法律責任;4.目標公司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份已經涉及的其他任何爭議金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民事訴訟或仲裁程式,捲入或可能捲入任何刑事程式、可能使目標公司遭受重大不利後果的調查、行政程式。二、自2015年1月1日至目標公司100%股權過戶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交割日")期間,如目標公司發生任何上述事項應及時告知上市公司及其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聘請的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並書面披露該等事項具體情形;三、如目標公司因任何交割日之前發生的上述事項而受到損失,承諾人將自上述損失確認後30日內向上市公司進行賠償。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首次公開發行或再融資時所作承諾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島國信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山東省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豐煜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紅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銀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諾 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中認購的合力泰股票進行鎖定處理,鎖定期自合力泰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滿十二個月。 2016年12月28日 截止到2018-01-10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易鴻芳 股份限售承諾 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承諾人認購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承諾人不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015年04月04日 截止到2018-10-26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承諾事由 承諾方 承諾類型 承諾內容 承諾時間 承諾期限 履行情況
股改承諾
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文開福、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陳貴生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肖娟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資料
□ 是 √ 否
■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專案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專案,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專案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專案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資料、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217 證券簡稱:合力泰 公告編號:2018-03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標公司除已向上市公司及其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聘請的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書面披露的資訊以外,不存在以下情形:1.目標公司對其他任何單位/人應承擔的債務;2.目標公司為其他任何人的債務向任何人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留置),或者在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擔保權益;3.目標公司從事或參與其他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並最終使目標公司在將來可能被處以重大罰款或承擔重大法律責任;4.目標公司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份已經涉及的其他任何爭議金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民事訴訟或仲裁程式,捲入或可能捲入任何刑事程式、可能使目標公司遭受重大不利後果的調查、行政程式。二、自2015年1月1日至目標公司100%股權過戶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交割日")期間,如目標公司發生任何上述事項應及時告知上市公司及其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聘請的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並書面披露該等事項具體情形;三、如目標公司因任何交割日之前發生的上述事項而受到損失,承諾人將自上述損失確認後30日內向上市公司進行賠償。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深圳長頤海德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今璽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易鴻芳;張家港以諾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承諾 關於合法持有標的公司股權等事項的承諾:承諾人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擁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主體,承諾人系擁有與上市公司簽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協定和履行該等協定項下權利義務的合法主體資格,企業主體不存在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需要終止的情形;目標公司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依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承諾人已經依法對目標公司履行出資義務,不存在任何虛假出資、延期出資、抽逃出資等違反其作為股東所應當承擔的義務及責任的行為;承諾人合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該等股權不存在任何信託安排或股份代持,不代表任何其他方的利益,且該等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亦未被執法部門實施扣押、查封等使其權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約束;同時,承諾人保證該等股權登記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始終保持上述狀況;承諾人保證承諾人簽署的所有協議或合同不存在阻礙承諾人轉讓目標公司股權的限制性條款;承諾人保證不存在任何正在進行或潛在的影響承諾人轉讓目標公司股權的訴訟、仲裁或糾紛;截至本承諾函出具之日,承諾人與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以及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任何關聯關係;截至本承諾函出具之日,承諾人未向上市公司推薦任何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除非事先得到上市公司的書面同意,承諾人保證採取必要措施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宜所涉及的資料和資訊嚴格保密;承諾人保證,如承諾人違反任何上述承諾,或其承諾與實際情形不符的,承諾人承擔因此給上市公司及/或其他承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含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深圳長頤海德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今璽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易鴻芳;張家港以諾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承諾 關於提供材料真實、準確、完整的承諾:承諾人已向上市公司及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提供財務顧問、法律、審計、評估等專業服務的仲介機構提供了完成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必需的相關資訊和檔(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及目標公司的相關資訊和檔),承諾人保證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提供相關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保證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如果因此給上市公司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承諾人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在案件調查結論明確之前,承諾人將暫停轉讓承諾人在該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長頤海德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今璽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張家港以諾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承諾 關於無違法違規行為的承諾:承諾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主體,承諾人系擁有與上市公司簽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協定和履行該等協定項下權利義務的合法主體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合夥人協定規定需要終止的情形;承諾人不存在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承諾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5年內未受過與證券市場有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未發生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和仲裁,亦不存在潛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承諾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最近3年亦不存在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承諾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所控制的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36個月內亦未曾因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標公司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依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承諾人已經依法對目標公司履行出資義務,不存在任何虛假出資、延期出資、抽逃出資等違反其作為股東所應當承擔的義務及責任的行為;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易鴻芳 其他承諾 關於無違法違規行為的承諾:承諾人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擁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承諾人系擁有與上市公司簽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協定和履行該等協定項下權利義務的合法主體資格;承諾人不存在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承諾人最近5年內未受過與證券市場有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未發生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和仲裁,亦不存在潛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承諾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最近3年亦不存在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承諾人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者立案偵查,最近36個月內亦未曾因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標公司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依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承諾人已經依法對目標公司履行出資義務,不存在任何虛假出資、延期出資、抽逃出資等違反其作為股東所應當承擔的義務及責任的行為。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郭仁翠;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李林松;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王傳福 其他承諾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目標公司除已向上市公司及其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聘請的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書面披露的資訊以外,不存在以下情形:1.目標公司對其他任何單位/人應承擔的債務;2.目標公司為其他任何人的債務向任何人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留置),或者在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擔保權益;3.目標公司從事或參與其他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並最終使目標公司在將來可能被處以重大罰款或承擔重大法律責任;4.目標公司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份已經涉及的其他任何爭議金額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民事訴訟或仲裁程式,捲入或可能捲入任何刑事程式、可能使目標公司遭受重大不利後果的調查、行政程式。二、自2015年1月1日至目標公司100%股權過戶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交割日")期間,如目標公司發生任何上述事項應及時告知上市公司及其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聘請的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並書面披露該等事項具體情形;三、如目標公司因任何交割日之前發生的上述事項而受到損失,承諾人將自上述損失確認後30日內向上市公司進行賠償。 2015年04月03日 長期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首次公開發行或再融資時所作承諾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島國信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山東省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豐煜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紅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銀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諾 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中認購的合力泰股票進行鎖定處理,鎖定期自合力泰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滿十二個月。 2016年12月28日 截止到2018-01-10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冠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杜海濱;賀路;黃曉嶸;李愛國;李林波;李林聰;林潔如;劉清華;深圳市業際貳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三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伍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業際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易鴻芳 股份限售承諾 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承諾人認購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承諾人不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015年04月04日 截止到2018-10-26 完全按照承諾履行
承諾事由 承諾方 承諾類型 承諾內容 承諾時間 承諾期限 履行情況
股改承諾
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
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文開福、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陳貴生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肖娟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資料
□ 是 √ 否
■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專案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專案,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專案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專案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資料、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217 證券簡稱:合力泰 公告編號:2018-03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