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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先弄清楚債務是“債”

要想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先弄清楚債務是“債”

雖然早在2013年, 國家審計署就對全國政府性債務進行過審計, 審計的結果是, 債務增長很快, 但債務總量占GDP的比重還沒有突破國際公認的警戒線, 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此後, 由於對地方債務進行了嚴厲管控, 新的債務形成得到了比較好的控制。 那麼, 實際情況到底如何呢?地方政府債務是否真的很安全呢?筆者認為, 首先要對“債”有充分的認識。

債務是“債”, 不是財政收入

不管債務的規模有多大、數量有多少, 債務都是“債”, 而不是財政收入。 既然是“債”, 就需要償還, 就要做好償債的思想準備, 就要主動尋找償還的資金來源, 就要盡可能地減少債務的滾動增長。 因為, 不做到有借有還, 債務規模就會越滾越大, 直到沒有能力償還。

然而, 從這些年來地方對待政府債務的態度來看, 一方面, 在債務形成上沒有把“債”當作債,

而象對待財政收入一樣, 甚至比對待財政收入還要不當回事, 想負多少負多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 以至於雪球越滾越大, 直至連利息也無力支付;另一方面, 在償債問題上, 嚴重缺乏意識, 多數地方都是只顧舉債、不想還債, 把償債的壓力無限後移, 導致債務規模不斷擴大。 為什麼會出現“土地財政”這個概念, 說到底, 就是地方不把債務當“債”, 而當成財政收入的主要原因了。 自然, 債務就只會越來越大, 越來越沒有償還能力了。

債務需要償還, 負債應有節制

如果把債務當“債”對待, 那麼, 負債的內在衝動就會受到約束。 然而, 多數地方並沒有把債務當債。 因此, 債務的形成就相當迅速。 必須注意的一個事實是,

地方政府債務, 大多是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後形成的。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就是以政府投資刺激經濟增長, 應對金融危機衝擊。

客觀地講, 面對危機, 出臺一些刺激經濟的政策措施, 是能夠理解的, 也是可以接受的。 關鍵是, 負債要有度, 負債要有規則。 遺憾的是, 這期間的負債, 完全失控, 也完全沒有了邊界, 更沒有把“債”當債, 而是當作天上掉下的陷兒餅。 所以, 短短的幾年時間, 地方負債就上升了幾倍。 截止到2013年6月, 是17.9萬億, 實際債務則高於這個數目。

相反, 如果能夠充分認識到“債”是需要償還的, 那麼, 地方債務的增長, 一定會緩慢得多, 債務總量也不會這麼大。 所以, 在債務問題上, 有沒有節制, 對地方債務風險化解十分重要。

如果到今天仍然沒有認識到債務是“債”, 那風險就仍然會在地方政府的認識中繼續積累。 這也是為什麼地方政府的負債衝動仍然很強的主要原因之一。

若有償債意識, 當有償債機制

如果地方政府在負債的同時, 能夠建立有效的償債機制,

維護政府信用, 也是可以接受的。 關鍵在於, 從目前地方政府對待債務的態度來看, 似乎很難看出有多少是願意承擔償還責任的, 是願意做到誰舉債、誰償還的。 因此, 也就出現了政府信用缺失的問題。

要知道, 政府作為社會的組成部分之一, 它的一舉一動, 對社會的影響很大, 震動也很大。 如果政府不誠信, 沒有信用約束。 那麼, 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就很難建設。 因此, 地方政府對待債務的態度, 直接關係到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如何建立有效的償債機制, 不讓政府債務出現風險, 應當也必須成為地方各級政府的基本要求。

也正因為如此, 在債務問題上, 不只是可能產生風險問題, 還可能引發社會信用危機。 所以, 地方必須建立良好的償債機制, 維護政府的良好信用。必須注意,一旦政府在債務問題上出現嚴重的信用問題,就會引發全社會的信用危機,包括個人信用,這也是地方政府必須建立有效的債務償還機制的重要方面。

認識債務是“債”,才能保護實體經濟

為什麼出現實體經濟被邊緣化的問題,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地方債務膨脹過快,擠壓了實體經濟的生存空間。首先,政府負債的快速形成,讓資金資源大量流向政府融資平臺和開發企業,造成實體企業資金嚴重受困於資金。可以這樣說,實體經濟所以復蘇步伐緩慢、復蘇難度很大,就是因為資金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第二,政府對實體企業利益的盤剝越來越嚴重。必須注意的一個事實是,多數地方在城市建設和擴張過程中,都在大量蠶食實體企業利益,如強行要求企業搬遷,且補償不到位,對實體企業課以高額稅負,收取各種費用等。原本就日子很難過,再被政府一折騰,這些企業還如何生存呢?第三,推動和加劇了社會資本撤離實體經濟,使實體經濟出現“空心化”現象。這些年,為什麼社會資本大量撤離實體經濟,很大程度上,就是與政府職能異化、負債快速攀升、社會資源迅速向房地產和政府工程轉移有關。

所以,必須從保護實體經濟的高度,做好政府債務控制、債務風險防範工作,讓債務規模在一系列的償債措施下越來越小,而不是越來越大。

讓債務成“債”,嚴格控制“借新還舊

在地方債務問題上,“借新還舊”無疑是飲鴆止渴。因為,允許地方“借新還舊”,就等於預設地方繼續擴大債務規模,繼續萌生負債建設衝動,繼續大搞“土地財政”。今年一季度土地收入達到財政收入的一半,就足以說明地方並沒有真正遏制住“土地財政”衝動。只要“土地財政”的衝動還在,負債的衝動就不會消失。

同時,允許地方“借新還舊”,還會給下一步的新型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特色小鎮等都帶來不利影響,會導致地方政府和企業、投資者等繼續利用負債建設的方式,大搞基建投資,而繼續擠壓實體經濟、實體產業。所以,必須堅決遏制地方搞“借新還舊”。實在需要的,也必須防止暗箱操作,通過發行政府債券來解決,而不是地方政府通過暗道進行。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也就是前人應當多為後人做打基礎的事。可是,今天的地方政府,已經將其修改為前人挖坑、後人填土。而且,更為現實的是,到目前為止,都只見挖坑人,不見填土人。即便填土,也是為了控更大更深的坑。允許地方“借新還舊”,無疑是允許地方將坑控得更大更深些。這樣的思路,害莫大也。

維護政府的良好信用。必須注意,一旦政府在債務問題上出現嚴重的信用問題,就會引發全社會的信用危機,包括個人信用,這也是地方政府必須建立有效的債務償還機制的重要方面。

認識債務是“債”,才能保護實體經濟

為什麼出現實體經濟被邊緣化的問題,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地方債務膨脹過快,擠壓了實體經濟的生存空間。首先,政府負債的快速形成,讓資金資源大量流向政府融資平臺和開發企業,造成實體企業資金嚴重受困於資金。可以這樣說,實體經濟所以復蘇步伐緩慢、復蘇難度很大,就是因為資金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第二,政府對實體企業利益的盤剝越來越嚴重。必須注意的一個事實是,多數地方在城市建設和擴張過程中,都在大量蠶食實體企業利益,如強行要求企業搬遷,且補償不到位,對實體企業課以高額稅負,收取各種費用等。原本就日子很難過,再被政府一折騰,這些企業還如何生存呢?第三,推動和加劇了社會資本撤離實體經濟,使實體經濟出現“空心化”現象。這些年,為什麼社會資本大量撤離實體經濟,很大程度上,就是與政府職能異化、負債快速攀升、社會資源迅速向房地產和政府工程轉移有關。

所以,必須從保護實體經濟的高度,做好政府債務控制、債務風險防範工作,讓債務規模在一系列的償債措施下越來越小,而不是越來越大。

讓債務成“債”,嚴格控制“借新還舊

在地方債務問題上,“借新還舊”無疑是飲鴆止渴。因為,允許地方“借新還舊”,就等於預設地方繼續擴大債務規模,繼續萌生負債建設衝動,繼續大搞“土地財政”。今年一季度土地收入達到財政收入的一半,就足以說明地方並沒有真正遏制住“土地財政”衝動。只要“土地財政”的衝動還在,負債的衝動就不會消失。

同時,允許地方“借新還舊”,還會給下一步的新型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特色小鎮等都帶來不利影響,會導致地方政府和企業、投資者等繼續利用負債建設的方式,大搞基建投資,而繼續擠壓實體經濟、實體產業。所以,必須堅決遏制地方搞“借新還舊”。實在需要的,也必須防止暗箱操作,通過發行政府債券來解決,而不是地方政府通過暗道進行。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也就是前人應當多為後人做打基礎的事。可是,今天的地方政府,已經將其修改為前人挖坑、後人填土。而且,更為現實的是,到目前為止,都只見挖坑人,不見填土人。即便填土,也是為了控更大更深的坑。允許地方“借新還舊”,無疑是允許地方將坑控得更大更深些。這樣的思路,害莫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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