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
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
務必警惕
❶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❷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❸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❹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 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❺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❻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❼在街頭、商超發放理財廣告的;
❽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❾“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❿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帳戶、境外帳戶繳納投資款的。
請提醒周圍朋友
特別是家中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