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實施5年, 為企業減負累計超過2萬億元, 有效促進了經濟轉型升級、新舊動能轉換。 然而, 改革沒有休止符。 儘管增值稅制度自建立以來不斷改革完善, 但目前還存在稅率檔次過多、法律級次偏低等問題。 對增值稅制度進一步改革和優化, 對於完善我國稅制、確保財政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意義重大
日前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深化增值稅改革, 確定了適當降低稅率水準、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退還部分企業的留抵稅額等措施, 進一步減輕了市場主體稅負。 此次改革部署的重要意義不僅僅在於為企業減稅降負, 更是著力深化作為第一大稅種的增值稅改革, 為完善現代增值稅制度邁出了重要一步。
當前, 我國營改增試點已全面推開, 所有營業稅納稅人都改為繳納增值稅, 結束了營業稅66年的徵收歷史,
正如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前不久在博鼇亞洲論壇上所言,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國稅制改革、稅收立法、減稅降費“三位一體”, 全面協同推進, 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 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頭戲”。
營改增以及增值稅改革經歷了一個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過程。 2012年率先在上海市實施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 此後, 試點地區和行業範圍逐步擴大, 2016年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 2017年實施簡並增值稅稅率, 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
營改增實施5年, 為企業減負累計超過2萬億元, 有效促進了經濟轉型升級、新舊動能轉換。 然而, 改革沒有休止符。 儘管增值稅制度自建立以來不斷改革完善, 但目前還存在稅率檔次過多、法律級次偏低等問題。
增值稅在制度設計上克服了重複徵稅的問題, 具有保持中性、征管效率較高等特點和優勢, 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籌集收入較為科學的稅種。 對增值稅制度進一步改革和優化, 對於完善我國稅制、確保財政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等意義重大。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 按照三檔並兩檔方向調整稅率水準。 稅率檔次的合併涉及各環節稅負的重大調整, 需要穩妥推進。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適當降低稅率水準, 現行17%、11%、6%三檔稅率調整為16%、10%、6%。 雖然沒有實現“三並二”, 但將改革向前推進了重要一步, 並有效減輕了企業負擔。
當前, 在我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新一輪國際稅收競爭的形勢下, 亟需通過深化改革, 建立起稅制簡潔、稅負公平、政策清晰、管理有效的現代增值稅制度, 全面體現稅收中性, 提升稅收競爭力。 同時, 增值稅立法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加快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同時, 應結合改革進程推進增值稅立法工作。
“十三五”開局之年,
(責編:張葦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