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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怪癖|海明威每天只寫500字,伏爾泰一天喝40杯咖啡

天才的作家們寫作時都有近乎病態的癖好, 有人早起寫作, 有人徹夜未眠;有人閉門不出, 有人沉醉鬧市;有人空腹寫作, 有人需要酒精、咖啡和藥物的催化。 也正是借由這些“寫作儀式”, 在持續反復的枯燥生活裡, 他們的文字生產力才能得以維持下去。

美國作家梅森·柯瑞自2007年起收集作家們的寫作習性, 於2014年集結出版《創作者的日常生活》(Daily Rituals:How Great Minds Make Time,Find Inspiration,and Get to Work)。 通過這本書, 我們得以一窺所謂“寫作儀式”的奧秘, 誰在寫作時喜歡胡吃濫喝?又有誰離群索居不問世事?

△ 《創作者的日常生活》作者及繁體版書封

環境派

喜劇大師莫里哀在舞臺上滑稽多智, 離開舞臺卻拙於言辭。 他的袖筒裡經常藏著一個筆記本, 他喜歡在公共場所留心偷聽別人談論的話題, 將它們私下記錄下來。 無獨有偶, 易蔔生為了觀察市民生活, 一有閒暇, 就坐到咖啡店裡, 假裝拿著報紙看新聞, 暗地卻偷偷注意各種顧客的相貌、動作,

傾聽他們的談話。

和這兩位相反, 美國傳奇詩人艾米莉·狄金森更加享受只有自己的生活。 她從25歲開始, 就過上尼姑般閉門獨居的生活。 她寫詩30年, 留在世間的有1800多首, 生前卻只發表7首。 除了寫作, 她的另一大愛好是做麵包, 經常把香噴噴的麵包放在籃子裡, 通過繩索從窗戶吊下去給周邊的小朋友們吃。

雨果在開始創作《巴黎聖母院》之前, 買了一整瓶墨水, 把自己軟禁在家, 將衣服都鎖起來, 只留下灰色的大披肩, 免得受到外出的誘惑。 為此他買了一件針織服, 長及腳趾頭, 這件衣服成為他此後好幾個月的制服。 最終成稿時, 他用掉一整瓶墨水, 因而一度考慮給書取名為“墨水瓶裡出來的故事”。

馬克·吐溫也喜歡安靜, 不過他更喜歡安靜地在室外。 為了安靜的寫作環境, 他經常帶足乾糧和水, 駕一葉扁舟, 泛舟海上, 這種情況下, 他的寫作才能得心應手, 進展甚快。

環境怪咖中, 杜魯門·卡波特是迷信派, 他在星期五絕不會開篇或完稿, 酒店房間號或電話號碼涉及數字13就要換, 煙灰缸裡的煙頭也從不多於3個, 多的話就放進大衣口袋。 而且他聲稱自己是一個“完全的橫向作者”, 必須躺在床上或者沙發上, 叼著煙拿著咖啡才能寫作。

迷信程度可以和卡波特比肩的當數狄更斯, 他不管在哪睡覺, 床一定要朝北。 床墊的朝向可以激發他的創造力。 他還是梅茲梅爾氏催眠術(一種維多利亞時代流行的催眠術)的追隨者, 經常用親朋好友練手。

△杜魯門·卡波特喜歡躺著寫

作息派

“深夜讓人更有靈感”成為不少人熬夜的藉口, 但是列夫·托爾斯泰一定會反對。 他只在早晨寫作, 並偏執地認為早晨才能使人保持一種清醒的批判精神, 而在夜間會寫出大量胡說八道的廢話。

福樓拜恰恰相反, 他通常白天休息, 夜裡通宵寫作。 除此之外, 福樓拜寫作時還喜歡留白。 跟隨他初學寫作的莫泊桑曾問他:“您這樣寫, 不是太浪費稿紙了嗎?”福樓拜回答:“親愛的, 我一直有這樣的習慣:一張稿紙只寫第一行, 而其餘九行是留著修改用的。 ”

與現代人生活更類似的寫作模式是:被日常正職工作耗盡心力後, 勉力抽出剩餘時間維持寫作, 卡夫卡是這一作息的代表作家。

卡夫卡最初在保險公司上班, 一天工作12個小時, 根本無暇寫作。 後來他轉職到勞工意外保險機構, 兩年內晉升到主管, 工作時間為早上八點半到下午兩點半。 他三點半結束用餐, 回家睡到晚上七點半, 起床後做點運動, 與家人吃晚餐。 一直到晚上十一點, 他的寫作工作才正式開始。

這時, 卡夫卡會根據自己的“力氣、意願和運氣”, 一直寫到淩晨一點甚至更晚, 他也曾經通宵寫到早上六點, 接著才“用盡一切想像得到的力氣讓自己入睡”, 隔天繼續去上班, 如此日復一日, 直到自己的身體漸漸敗壞。

或許最合理健康的工作方式應該要和村上春樹一樣:“我進入寫小說的狀態時, 會淩晨四點起床, 寫個五到六小時。 午後, 我會去跑步十公里, 或游泳1500公尺(或兩者都做)。之後,我讀一點書,聽一些音樂,到了晚上九點就上床睡覺。”

“我每天維持這個習慣,絲毫不變。”他詳細分析:

反復本身就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那是一種催眠;我必須催眠自己進入深層的心理狀態。不過要長時間堅持這種反復半年到一年,需要相當足夠的精神與身體強度。這樣說來,寫一部長篇小說就像一種生存訓練。所以身體強度和藝術家的敏銳度一樣重要。

鑒於村上春樹健康的生活作息,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能活到自己拿到諾貝爾文學獎的那天,為村上押注,終有一天是能掙錢的。

△村上春樹

食物派

有時候寫不出東西,可能不是才華有限,很有可能是沒吃對東西。許多作家都有自己鍾愛的食物與獨特的飲食習慣。

巴爾扎克喜歡咖啡,他每天吃完晚飯,下午六時上床睡覺,淩晨一時起床,寫作至早上八時,小休個半小時,接著埋頭再寫,直至下午四時。下午四時至六時,是見朋友、散步、洗澡、吃飯時間。勤奮到每天寫作十三個半小時,不喝咖啡怎麼扛得住?巴爾扎克一天喝50杯咖啡,而且專喝最濃烈的土耳其咖啡,不加牛奶和糖。連著名的咖啡狂伏爾泰也甘拜下風,伏爾泰一天只喝40杯咖啡。巴爾扎克曾不無得意地說:“我將死于3萬杯咖啡。”此話被他不幸言中,慢性咖啡中毒是他的死因之一。儘管如此,巴爾扎克還是比他估算的壽命多活了一會,有研究估計,他一生中喝過至少5萬杯咖啡。

還有絕對不能仿效的做法,英國詩人奧登從1938年開始,每天早上為了提神,起床後都吞服安非他命,到了想睡時再吃西可巴比妥來助眠,這一習慣持續二十多年。奧登的床邊還會放一瓶伏特加,夜半醒來就喝一杯。他形容安非他命是“心靈廚房”的“省力裝置”;不過他也說:“這種機制非常粗暴,很可能傷害廚房中的廚師,造成常態性崩潰。”

字數派

許多作家都喜歡規定每天寫的字數。傑克·倫敦每天寫一千字,寫夠就停筆。《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爾每天寫三千字。英國作家特羅洛普最有趣,他規定自己每15分鐘寫250字,寫完可繼續或小休片刻再寫。

斯蒂芬·金每天堅持寫兩千字,他每天早上八點到八點半必須在固定座位吃維他命,聽自己挑的音樂,將稿子都整理在固定位置。“每天重複做這些事情有一個累積性的目的,就好像在告訴自己的腦海,你很快就會進入夢鄉。”

海明威每天只寫500字,他自述,每每要通往下一個情節時,他便停筆。如果沒有寫完一個情節段落便停筆,翌日便會有“靈感便秘”的痛苦。他形容每天寫夠固定配額停筆時,有種“跟你心愛的人做完愛後”的“既空且滿”(Empty But Filling)的感覺。

字數只是海明威眾多怪癖之一,他在寫作時還喜歡用一隻腳站著寫作,“採取這種姿勢,使我處於一種緊張狀態,迫使我盡可能簡短地表達我的思想。”

△ 海明威喜歡站著寫

除此之外,海明威還是一位必須點贊的勤奮作家,他忠實貫徹了“文章不厭千遍改”的原則,每天寫作之前,他會先把前一天寫的讀一遍,寫到哪裡就改到哪裡。全書寫完後又從頭到尾改一遍;草稿請人家打字謄清後又改一遍;最後清樣出來再改一遍。他認為這樣三次大修改是寫好一本書的必要條件。

他的長篇小說《永別了,武器》初稿寫了6個月,修改又花了5個月,清樣出來後還在改,最後一頁一共改了39次才滿意。《喪鐘為誰而鳴》的創作花了17個月,脫稿後天天都在修改,清樣出來後,他連續修改了96個小時,沒有離開房間。

作家們的怪癖無限多樣,也許都是“作”出來的“神話”,旨在告訴世人作家天賦異稟,一般人學不來、做不到,只能心悅誠服。但無論何時,“反復”與“忍受反復”都是寫作者的必修課,在反復中會修煉出什麼怪癖,全無定法。

或游泳1500公尺(或兩者都做)。之後,我讀一點書,聽一些音樂,到了晚上九點就上床睡覺。”

“我每天維持這個習慣,絲毫不變。”他詳細分析:

反復本身就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那是一種催眠;我必須催眠自己進入深層的心理狀態。不過要長時間堅持這種反復半年到一年,需要相當足夠的精神與身體強度。這樣說來,寫一部長篇小說就像一種生存訓練。所以身體強度和藝術家的敏銳度一樣重要。

鑒於村上春樹健康的生活作息,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能活到自己拿到諾貝爾文學獎的那天,為村上押注,終有一天是能掙錢的。

△村上春樹

食物派

有時候寫不出東西,可能不是才華有限,很有可能是沒吃對東西。許多作家都有自己鍾愛的食物與獨特的飲食習慣。

巴爾扎克喜歡咖啡,他每天吃完晚飯,下午六時上床睡覺,淩晨一時起床,寫作至早上八時,小休個半小時,接著埋頭再寫,直至下午四時。下午四時至六時,是見朋友、散步、洗澡、吃飯時間。勤奮到每天寫作十三個半小時,不喝咖啡怎麼扛得住?巴爾扎克一天喝50杯咖啡,而且專喝最濃烈的土耳其咖啡,不加牛奶和糖。連著名的咖啡狂伏爾泰也甘拜下風,伏爾泰一天只喝40杯咖啡。巴爾扎克曾不無得意地說:“我將死于3萬杯咖啡。”此話被他不幸言中,慢性咖啡中毒是他的死因之一。儘管如此,巴爾扎克還是比他估算的壽命多活了一會,有研究估計,他一生中喝過至少5萬杯咖啡。

還有絕對不能仿效的做法,英國詩人奧登從1938年開始,每天早上為了提神,起床後都吞服安非他命,到了想睡時再吃西可巴比妥來助眠,這一習慣持續二十多年。奧登的床邊還會放一瓶伏特加,夜半醒來就喝一杯。他形容安非他命是“心靈廚房”的“省力裝置”;不過他也說:“這種機制非常粗暴,很可能傷害廚房中的廚師,造成常態性崩潰。”

字數派

許多作家都喜歡規定每天寫的字數。傑克·倫敦每天寫一千字,寫夠就停筆。《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爾每天寫三千字。英國作家特羅洛普最有趣,他規定自己每15分鐘寫250字,寫完可繼續或小休片刻再寫。

斯蒂芬·金每天堅持寫兩千字,他每天早上八點到八點半必須在固定座位吃維他命,聽自己挑的音樂,將稿子都整理在固定位置。“每天重複做這些事情有一個累積性的目的,就好像在告訴自己的腦海,你很快就會進入夢鄉。”

海明威每天只寫500字,他自述,每每要通往下一個情節時,他便停筆。如果沒有寫完一個情節段落便停筆,翌日便會有“靈感便秘”的痛苦。他形容每天寫夠固定配額停筆時,有種“跟你心愛的人做完愛後”的“既空且滿”(Empty But Filling)的感覺。

字數只是海明威眾多怪癖之一,他在寫作時還喜歡用一隻腳站著寫作,“採取這種姿勢,使我處於一種緊張狀態,迫使我盡可能簡短地表達我的思想。”

△ 海明威喜歡站著寫

除此之外,海明威還是一位必須點贊的勤奮作家,他忠實貫徹了“文章不厭千遍改”的原則,每天寫作之前,他會先把前一天寫的讀一遍,寫到哪裡就改到哪裡。全書寫完後又從頭到尾改一遍;草稿請人家打字謄清後又改一遍;最後清樣出來再改一遍。他認為這樣三次大修改是寫好一本書的必要條件。

他的長篇小說《永別了,武器》初稿寫了6個月,修改又花了5個月,清樣出來後還在改,最後一頁一共改了39次才滿意。《喪鐘為誰而鳴》的創作花了17個月,脫稿後天天都在修改,清樣出來後,他連續修改了96個小時,沒有離開房間。

作家們的怪癖無限多樣,也許都是“作”出來的“神話”,旨在告訴世人作家天賦異稟,一般人學不來、做不到,只能心悅誠服。但無論何時,“反復”與“忍受反復”都是寫作者的必修課,在反復中會修煉出什麼怪癖,全無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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