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 人保財險寧波分公司被罰6萬元

千龍網北京4月28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8日公佈了寧波保監局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寧波分公司)及時任車險部經理方炯傑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甬保監罰〔2018〕18號、30號)。

決定書顯示, 2016年4月-2017年1月, 人保財險寧波分公司承保車險時, 向投保人林某、許某和鐘某贈送現金紅包或商城積分, 價值1250元。 時任公司車險部經理方炯傑為對該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寧波保監局指出, 人保財險寧波分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 給予人保財險寧波分公司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 給予方炯傑警告, 並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