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重磅!四部委發佈金融機構資管新規(專題解讀)

緊跟投資理財節奏, 點擊上方關注我們☝

文 | 希財網

2018年4月27日晚間, 整個市場可以說是開炸了!一直備受市場矚目的資管新規終於正式發佈。

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 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 有效防控金融風險, 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經國務院同意, 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管局四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

如果想在接下來的投資中更順利, 大家需要好好看一下本文對資管新規的相關解讀, 以下6點直接影響你投資理財的錢袋子。

資管新規

1、公募基金不得進行份額分級。

在資管新規中, 影響最大的當屬公募基金, 即公募基金將不得進行份額分級, 轉型勢在必行。 公募產品不允許分級, 該規定限制了公募基金重新發行分級產品的可能, 分級基金將成為絕唱。

另外, 目前存量產品主要就是分級基金,

對過渡期結束後, 違反規定的存量產品的處置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過渡期後存續期結束, 大概率將面臨轉型或強制清盤可能;二是分級產品多為永續型, 此類產品無需續期, 指導意見未給出明確處置方式。 對此, 仍需等待細則出臺。

2、銀行不能發行保本理財。

而對老百姓影響最大的, 毫無疑問就是銀行不能再發行保本理財了。 在新規中明確規定到, 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表內資產管理業務, 這實際上就是在禁止保本理財的發行。

另外, 為了有效抑制銀行偷偷發行保本理財產品, 資管新規還提到,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金融機構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 可以向央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舉報,

查證屬實且舉報內容未被相關部門掌握的, 給予適當獎勵。 因此, 大家如果碰到銀行還在宣傳他們的理財產品是“保本”的, 可以定要多長個心眼。

資管新規

3、券商、銀行理財、信託全部打破剛兌。

在資管新規中, 要求券商、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全部打破剛性兌付。

這裡所說的剛性兌付, 不僅僅是保本保收益。 當然, 保本保收益也是剛性兌付的表現形式之一, 其中包括兩種情形。

第一種, 是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人或者管理人違反真實公允確定淨值原則, 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 就是說, 不管資管產品是盈利還是虧損, 發行人或者管理人都會確保產品的本金和收益, 以保證投資者永遠不會虧損以及投資者的收益。

另一種, 是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人或者管理人採取滾動發行等方式, 使得資產管理產品的本金、收益、風險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發生轉移, 實現產品保本保收益。

簡單來說就是靠發行新的資管產品份額來兌付舊的資管產品份額的本金和收益。

這跟“以新債還舊債”的方式差不多, 只不過資管產品的資金不能算是債務。

那麼在資管新規之下, 這兩種剛性兌付的情形就是不允許的。

以上兩種情形可以說是打破了投資者對資管產品保本保收益的希望, 也就是說以後投資者買任何資管產品都是有可能出現虧損的。

4、當發生風險時, 任何機構不得墊資。

除了不能保本保收益外, 如果資管產品不能如期兌付或出現兌付困難時, 資管產品的發行人或管理者既不能自籌資金償付, 也不能找其他機構墊資代償。

“不能如期兌付或出現兌付困難”跟“不能保本保收益”又有所不同。

在“不能保本保收益”之下, 一款資管產品即使出現虧損, 也會在資管產品到期時, 將剩下的資產淨值償付給投資者。

而在“不能如期兌付或出現兌付困難”之下,無論資管產品是賺錢還是虧錢,此時都是拿不出錢來償付給投資者的。而在資管新規之下,也不允許資管發行人或管理者用自有資金或其他機構的資金進行償付,也就是說,投資者的錢有可能收不回來。

有人或許會問,為什麼資管產品賺了錢也兌付不了呢?這其實很正常,因為賺的錢可能只是帳面上的,但實際卻不能把賺的錢收回來。比如一款資管產品投資了房產,房價漲了之後該資管產品確實是賺錢了,但由於限售等原因房產不能出售,投資的本金和收益就收不回來,自然也就沒辦法償付給投資者了。

資產管理

5、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門檻提高。

隨著資管新規的正式發佈,此前備受市場困惑的“合格投資者認定”也有了新的變化,相比於徵求意見稿,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新增了“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同時“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

也就是說,投資於私募產品的合格投資者應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

合格個人投資者應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合格機構投資者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同時,資管新規也對合格投資者投資私募產品的資金門檻做了相應規定。合格投資者投資于單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于單只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于單只權益類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由此可見,隨著產品風險的增加,資金門檻也相應提高,對投資者的要求更嚴,而且不得使用非自有資金投資,這在資金層面上進一步保護了投資者利益。

6、銀行理財+私募基金模式全面停止。

資管新規第22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提供規避投資範圍、杠杆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資產管理產品可以再投資一層資產管理產品,但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資產管理產品。

這也意味著資管新規要消除多層嵌套和通道,以前的銀行理財+私募FOF、銀行理財+私募基金、保險資管+私募基金等層層嵌套模式違背了資管產品只能嵌套一層的規定。

這樣對投資者來說是非常有利的,沒有了那些層層嵌套來混淆投資判斷,投資者可以更加清楚私募產品的資金流向,也讓投資資金多一層風險把控,對各位投資者來說是個好消息,雖然對於私募基金規模來說會有所萎縮。

資產管理

關注【希財網】,緊跟投資理財節奏,獲取更多理財乾貨。

更多投資理財內容,點擊左下方「瞭解更多」

而在“不能如期兌付或出現兌付困難”之下,無論資管產品是賺錢還是虧錢,此時都是拿不出錢來償付給投資者的。而在資管新規之下,也不允許資管發行人或管理者用自有資金或其他機構的資金進行償付,也就是說,投資者的錢有可能收不回來。

有人或許會問,為什麼資管產品賺了錢也兌付不了呢?這其實很正常,因為賺的錢可能只是帳面上的,但實際卻不能把賺的錢收回來。比如一款資管產品投資了房產,房價漲了之後該資管產品確實是賺錢了,但由於限售等原因房產不能出售,投資的本金和收益就收不回來,自然也就沒辦法償付給投資者了。

資產管理

5、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門檻提高。

隨著資管新規的正式發佈,此前備受市場困惑的“合格投資者認定”也有了新的變化,相比於徵求意見稿,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新增了“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同時“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

也就是說,投資於私募產品的合格投資者應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

合格個人投資者應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合格機構投資者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同時,資管新規也對合格投資者投資私募產品的資金門檻做了相應規定。合格投資者投資于單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于單只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于單只權益類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由此可見,隨著產品風險的增加,資金門檻也相應提高,對投資者的要求更嚴,而且不得使用非自有資金投資,這在資金層面上進一步保護了投資者利益。

6、銀行理財+私募基金模式全面停止。

資管新規第22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提供規避投資範圍、杠杆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資產管理產品可以再投資一層資產管理產品,但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資產管理產品。

這也意味著資管新規要消除多層嵌套和通道,以前的銀行理財+私募FOF、銀行理財+私募基金、保險資管+私募基金等層層嵌套模式違背了資管產品只能嵌套一層的規定。

這樣對投資者來說是非常有利的,沒有了那些層層嵌套來混淆投資判斷,投資者可以更加清楚私募產品的資金流向,也讓投資資金多一層風險把控,對各位投資者來說是個好消息,雖然對於私募基金規模來說會有所萎縮。

資產管理

關注【希財網】,緊跟投資理財節奏,獲取更多理財乾貨。

更多投資理財內容,點擊左下方「瞭解更多」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