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正式出臺。
1、資產管理業務是什麼?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 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一般老百姓所接觸的, 主要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推出的投資理財產品。
2、買理財產品會虧損是怎麼回事?
《意見》規定: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出現兌付困難時, 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
國家為什麼不允許資產管理業務承諾保本呢?這是因為, 這樣做有很大的金融風險。
舉個例子, 有個機構A的資產管理業務用的是資金池的做法, 理財產品1承諾收益5%, 理財產品2承諾收益6%, 進來的錢都進入一個池子, 然後到產品1到期了, 就拿資金池裡的錢先還5%,
由此, 就很容易引發系統性的金融危機。 這是國家絕對不能允許的。
所以, 這次新規規定, 要打破剛性兌付。 理財產品開售的時候明確告訴投資者, 這個是不保本的, 甚至有可能虧損的, 到時我還不了錢, 不關我事。 這就像股票一樣, 炒股有風險, 入市需謹慎。 到時某個產品虧損, 不影響金融機構本身的安全。
3、普通老百姓如何應對?
2)雞蛋不要放在一個籃子裡。
哪怕你覺得某個理財產品很好, 管理這個產品的經理我很熟, 這個團隊很牛b, 你也不要把所有錢都拿去買。 投資市場風雲變幻, 再厲害的團隊也會馬失前蹄。
3)搞清楚自己要買的理財產品是什麼類型。
按照規定, 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和混合類產品。
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於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
權益類產品投資於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
混合類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且任一資產的投資比例未達到前三類產品標準。
通常來說, 固定收益類產品風險較低, 權益類的高一些, 衍生品類的風險更高。
4)重新考慮一下銀行存款。
由於利率市場化步伐越來越大, 存款利率的上限逐步放開, 資產管理業務打破剛性兌付之後, 各銀行的存款利率一段時間內有可能有較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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