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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審計成本要降了!證監會不再要求更正年報一律全面審計

每經記者:王海慜 每經編輯:何劍嶺

圖片源自:視覺中國

4月27日下午,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 證監會近日對《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資訊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資訊的更正及相關披露》進行了修訂,

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不再要求對更正後的年度財報一律進行全面審計, 允許進行部分審計和專項鑒證, 避免造成對公司成本和審計資源的不必要耗費等。

眾所周知, 上市公司的重要財報的審計工作大都會由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完成, 而這其中就會產生成本。 火山君注意到, A股上市公司的年度財報更新情況時有發生。 據Wind資訊統計, 截止4月27日, 今年來兩市約有90家公司對2017年年報作出了更正、更新。 僅在4月27日一天, 就有雲海金屬、嘉欣絲綢、特爾佳、金城醫藥、泰禾集團、滬電股份等12家公司發佈了年報更新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

在今年來進行年報更新的上市公司中有近60家來自中小板和創業板, 這些公司的經營體量整體要小於主機板上市公司。

另外,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發現, 在上市公司發佈的年報更正公告的末尾, 不少會有類似的表述:“除上述披露內容外, 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其他內容不變, 上述補充內容不會對公司017年年度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影響”。

在此次證監會的修訂之前, 據《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資訊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資訊的更正及相關披露》原有的規定:“公司對以前年度已經公佈的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更正, 需要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更正後的年度報告進行審計。 ”

此外原有規定還對更正後的年度報告的披露期限進行了規定:“如果公司對最近一期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更正,

但不能及時披露更正後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及相關附注, 公司應就此更正事項及時刊登‘提示性公告’, 並應當在該臨時公告公佈之日起45天內披露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更正後的年度報告。 ”

眾所周知, 上市公司的重要財報的審計工作大都會由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完成, 而這其中就會產生成本。

據行業人士介紹, 上市公司花在財報審計上的費用主要是根據子公司的多少和工作任務多少來定的, 可高可低。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證代向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表示, 從證監會此次對財報信批規則的修訂來看,

有減輕上市公司審計工作量的目的。 據他介紹, 其所在公司每年花在財報審計上的費用通常超過100萬元, 在中小創公司裡屬於比較高的水準, 而據其所知, 另一家醫藥A股上市公司每年的相關費用只有50萬左右。

圖片源自:視覺中國

據瞭解, 上市公司的年報中都會對當期實付審計費用進行披露。 據Wind資訊統計, 截止4月27日, 已有3200多家公司在2017年年報中披露了當期實付審計費用, 其中不同公司的費用差距巨大。

相關花費最多的上市公司為中國銀行, 公司的此項花費高達2.15億元, 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平安這4家金融巨頭的此項花費均在1億元以上。 相比之下, 還有ST雲維、恒康醫療、越秀金控這3家公司2017年當期實付審計費用不足2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 多家去年虧損的公司也為當期審計工作支付了不菲的費用, 例如去年巨虧105.8億元的*ST油服的此項花費接近1000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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