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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臺就業創業新政

大益陽用戶端訊(通迅員 劉柳) 4月19日, 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方案》(益政發〔2018〕9號), 就做好全市就業創業工作提出7類26條具體措施及要求。 這一支援企業發展、推動大眾創業、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就業扶貧的新政, 給廣大創業者和求職者帶來諸多實惠。

《實施方案》規定:對到園區務工的外地員工比照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交通補貼標準, 由當地政府給予一年一次交通補貼。 落實園區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隨遷入學制度, 確保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實行就地就近入學;對夫妻雙方均在園區企業就業且在務工地無任何住房的,

可持用工企業證明、結婚證申請公租房, 租金按物價部門核定價格標準收取;開展市級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和優質初創企業申報評選活動, 入選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10萬―20萬元一次性扶持, 入選的市級優質初創企業給予5萬―10萬元一次性扶持;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資助資金申報評審, 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給予2―5萬元一次性資金扶持;在推進就業扶貧方面, 每年開展益陽市精准就業扶貧愛心單位評選活動, 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數量較多、穩崗效果較好、就業扶貧工作成效明顯的市級就業扶貧基地,
給予每家3―5萬元的以獎代補資金;對實行市場化運作、具有合法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農村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 每成功介紹1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 給予200元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對跨區域外出務工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按照轉移就業地點, 分省外、市外、區縣(市)外三個層次分別給予每人不高於600元、400元、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助;對用人單位吸納本市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實際在崗12個月以上, 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其中貧困地區的企業吸納當地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補貼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

作者:劉柳 編輯:湯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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