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一 “吸睛”產品暗藏誤導
有的保險機構為片面追求關注度和銷售量, 推出所謂的“吸睛”產品, 存在宣傳內容不規範、網頁所載格式條款的內容不一致或顯示不全、未明確說明免責條款等問題,
風險二 線上平臺暗藏“搭售”
某些線上平臺在其票務、酒店預定頁面通過預設勾選的方式銷售一些產品, 未明確列明承保主體或代理銷售主體, 未完整披露保險產品條款等相關重要資訊, 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權益。
風險三 “高息”產品暗藏騙局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平臺虛構產品或專案, 或承諾高額回報引誘消費者出資, 或冒用保險機構名義偽造保單, 往往涉嫌非法集資, 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
而在《關於防範保險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風險提示》中提到部分媒體報導了消費者遭遇保險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情況。 為此,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
核實資質 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原保監會發佈的《中國保監會關於嚴格規範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要求, 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銷售非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
細讀合同 確認產品屬性
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時, 一定要認真閱讀合同內容, 確認合同細則條款和重要資訊(如保險責任、繳費方式、承保公司等), 防止以假亂真。
理性消費 不受高息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