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財政部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專案規範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 直接將84個PPP專案剔除出國家級示範專案名單, 並要求另外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抓緊督促整改, 這其中就包括了6條地鐵PPP項目涉及資金1688億元。
這6條地鐵分別是北京地鐵軌道交通16號線和14號線, 投資額分別是495億元和445億元。 雲南省昆明市軌道交通4號線和5號線工程項目, 投資額分別是266億元和193億元。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項目, 總投資162.78億元。 蘇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工程項目, 總投資126.1億元。
財政部稱, 北京地鐵16號線、14號線、徐州地鐵1號線整改原因是主體不合規。
PPP專家、清華大學教授王守清告訴第一財經, PPP專案主體有兩個方面, 一個是政府主體, 另一個是社會資本。 財政部在這方面一直管得很嚴, 即代表政府方簽約的必須是政府或者政府的事業單位,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比如京投不能作為社會資本方來簽署PPP合同。 這次《通知》其實也特意強調。
《通知》稱, 堅持政企分開原則, 加強PPP項目合同簽約主體合規性審查,
“由於現在外界看不到(北京)這兩條地鐵的PPP專案合同中的投資協定、股東協定等, 現在還無法判斷這兩條地鐵主體不合格的具體含義。 但目前市場上的確有些項目存在政府回購變相舉債, 現在財政部要求嚴格規範做PPP, 不允許地方借PPP變相舉債。 ”王守清說。
除了主體不合規外, 昆明地鐵4號線和5號線、蘇州地鐵1號線均涉及運作不規範。 第一財經記者聯繫到的一位元昆明軌道交通人士表示, 對於目前運作不規範並不知情。
目前並不知道這些專案存在哪些不規範。 不過上述《通知》著重強調一些禁止情況, 比如合同中不得約定由政府方或其指定主體回購社會資本投資本金,
財政部要求, 對於上述存在瑕疵的PPP專案請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 於6月底前完成。 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調出示範專案名單或清退出專案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