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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專家支招:企業家腐敗犯罪如何提前防控?

每當企業家刑事風險轉化為現實的刑事案件時, 他所管理的企業會遭受重創甚至是毀滅性打擊, 由此產生的社會負面效應也相當廣泛。

在新時代下, 有效防控企業家刑事風險, 既關乎企業家自身問題, 也關乎政策調整、司法完善以及經濟平穩發展等社會重大問題。

中國企業家腐敗犯罪的“高發地帶”

根據日前剛發佈的《企業家腐敗犯罪報告》顯示, 2017年, 企業家腐敗犯罪頻次總計922次, 較2016年增加了224次, 同比增長32%。 其中國有企業家腐敗犯罪頻次329次, 民營企業家腐敗犯罪頻次593次。

作為該報告的發佈人,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主任、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書記張遠煌教授在“第六屆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高端論壇”上分析指出, 企業家腐敗犯罪總頻次大幅上升, 這主要在於近年來黨和國家對於腐敗犯罪查處的力度在逐年增加,

因此被查處的案件總數也在逐年增加。

張遠煌認為, 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國當前的反腐鬥爭仍處於以治標為主階段, 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建設。 他認為, 党和國家未來的反腐重點工作應當逐步轉向制度建設, 通過從根本上治理腐敗問題, 進而打造新型的、健康的政商關係, 為企業家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報告顯示, 國有企業家的29個犯罪中發展頻率最高的就是腐敗犯罪。 此外, 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占國有企業家罪名的70%。 民營企業家觸犯頻次最高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與虛開增值稅發票罪。

那麼, 中國企業家腐敗犯罪常發生在哪些環節?報告分析指出, 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 腐敗犯罪的發案環節分佈都比較廣泛,

尤其集中於企業的日常經營、財務管理、工程承攬和貿易活動四大環節。

張遠煌進一步舉例表示, 國有企業家的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普遍分佈在日常經營和財務管理環節;而私分國有資產罪則大量分佈在日常經營與財務管理、薪資管理等環節。 民營企業家高發的“職務侵佔罪”覆蓋在日常經營、財務管理和產品生產等環節。 此外, 產品生產環節是民營企業家獨有的腐敗“高風險地帶”。

為什麼這些環節容易成為滋生刑事風險的重點領域?“究其原因, 主要是這些環節利益、資源較為集中, 而企業家權力的運行往往又缺乏有效的制度性約束”, 北師大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秘書長彭新林在“第六屆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高端論壇”上發表觀點認為, 對企業家在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等重要權力行使缺乏有效地監督和制約, 導致少數企業家和高層管理人員的意志淩駕於企業經營決策程式和原則之上, 讓企業不能實現規範化、制度化運行,

從而導致企業家因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面臨刑事風險。

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關乎社會穩定

報告顯示, 2017年企業家腐敗犯罪共涉及16個具體罪名之多, 其中國有企業家共涉及11個具體罪名, 民營企業家共涉及14個具體罪名。 根據另一份報告顯示, 2017年, 企業家犯罪頻次總計2481次, 其中國有企業家犯罪頻次共計375次, 民營企業家犯罪頻次共計2106次。

“企業家追求的是利益,但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如何讓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是每一個企業家都應當思考的問題。”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北京師範大學中國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中心副主任韓軼在“第六屆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高端論壇”上發言表示,企業對刑事風險的管控是決定企業“生死存亡”的要素,無論是大型的跨國企業還是初創的小微型企業,首先要審視的應當是自身的刑事法律風險。

企業家犯罪還被譽為是精英犯罪,他們對社會信用的違反導致人們對頂層社會組織的不信任,將降低社會道德感與組織感。此外,一個企業家犯罪通常帶來的損失少則上千萬多則上億元,這是普通盜竊犯不可企及的,因此這個群體的犯罪對社會的影響也是深遠的。

加強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不僅是企業自身問題,還關乎社會穩定,需引起各方重視。北京師範大學刑科院名譽院長高銘暄在“第六屆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高端論壇”上發言指出,每當企業家刑事風險轉化為現實的刑事案件時,他所管理的企業會遭受重創甚至是毀滅性打擊,由此產生的社會負面效應也相當廣泛。

“在新時代下,有效防控企業家刑事風險,既關乎企業家自身問題,也有相關政策如何調整,相關法律如何完善,相關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如何正確執行和實施政策法律的關係問題”。高銘暄這樣說。

如何提前干預,防患於未然?韓軼給出的答案是“構建企業刑事合規制度”。對此,他還提出了七點內容建議:一是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全面調查;二是提出法律事務的整體解決方案;三是建立事先預防機制;四是減少事後救濟;五是促進企業法律事務的效率並培訓人員;六是重大法律事件的建議,並協助企業處理特定的問題與風險事件;七是對已形成的刑事調查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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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中國企業報》原創,編輯:血色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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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追求的是利益,但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如何讓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是每一個企業家都應當思考的問題。”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北京師範大學中國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中心副主任韓軼在“第六屆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高端論壇”上發言表示,企業對刑事風險的管控是決定企業“生死存亡”的要素,無論是大型的跨國企業還是初創的小微型企業,首先要審視的應當是自身的刑事法律風險。

企業家犯罪還被譽為是精英犯罪,他們對社會信用的違反導致人們對頂層社會組織的不信任,將降低社會道德感與組織感。此外,一個企業家犯罪通常帶來的損失少則上千萬多則上億元,這是普通盜竊犯不可企及的,因此這個群體的犯罪對社會的影響也是深遠的。

加強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不僅是企業自身問題,還關乎社會穩定,需引起各方重視。北京師範大學刑科院名譽院長高銘暄在“第六屆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高端論壇”上發言指出,每當企業家刑事風險轉化為現實的刑事案件時,他所管理的企業會遭受重創甚至是毀滅性打擊,由此產生的社會負面效應也相當廣泛。

“在新時代下,有效防控企業家刑事風險,既關乎企業家自身問題,也有相關政策如何調整,相關法律如何完善,相關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如何正確執行和實施政策法律的關係問題”。高銘暄這樣說。

如何提前干預,防患於未然?韓軼給出的答案是“構建企業刑事合規制度”。對此,他還提出了七點內容建議:一是企業刑事法律風險的全面調查;二是提出法律事務的整體解決方案;三是建立事先預防機制;四是減少事後救濟;五是促進企業法律事務的效率並培訓人員;六是重大法律事件的建議,並協助企業處理特定的問題與風險事件;七是對已形成的刑事調查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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