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講師:倉豐
簡介:大連倉豐商標事務所創始人, 被譽為“大連商標註冊第一人”, 大連青年創業導師。
個人可以申請注冊商標嗎?我國自然人如何申請注冊商標?事實上, 《商標法》並沒有對自然人個人申請注冊商標的限制, 但如果真以自然人個人的身份去申請注冊商標, 則又會被告知“不予受理”。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本期商標課堂, 我們就來聊聊該話題。
我國自然人商標註冊的申請條件經歷了一個變化的過程:1993年《商標法》中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才能申請商標註冊, 自然人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2001年《商標法》在商標主體方面的修改改變了此前對自然人商標申請註冊的限制。
大家之所以特別關注自然人能否申請注冊商標, 很可能是因為關注到了個人商標和企業商標兩者的區別——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商標權的歸屬問題, 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影響。 個人商標所有權歸個人所有,
我國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政策規定, 經歷了一個從嚴格限制到鼓勵准入, 再從自由寬鬆到嚴格規範的過程。 根據2007年發佈的《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規定, 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 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准的經營範圍為限, 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而2016年3月14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佈通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