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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不久前才帶給我們感動的電影,如今卻被指控剽竊

《米花之味》是4月20日上映的一部國產文藝片, 編劇兼導演鵬飛和女主角英澤都是沒有知名度的新人, 雖然在上映前憑藉密集的路演在豆瓣上獲得7.6的評分, 但正式上映後, 還是和其他文藝片、紀錄片等小眾電影一樣, 迅速地被淹沒在商業片的大潮裡, 幾乎不見蹤影。

即使是上映首日, 其排片占比也只有0.7%, 之後便一直在0.3%徘徊。 目前上映第8天票房只有164萬(不含服務費)。

在路演期間,

筆者和同事就去看了點映, 還採訪了鵬飛和英澤。 就個人而言, 筆者挺喜歡這部關於留守女兒與返鄉母親的電影的, 題材沉重而敘事輕鬆, 不賣慘卻有動人之處。

導演在雲南偏遠村寨和村民們同吃同住長達一年, 深入體驗當地風俗人情, 將他所瞭解到的真實的留守兒童情況寫進劇本裡, 這種沉下心來創作的精神令人敬佩。 我在我們的“週末看什麼”欄目中還打出了四星推薦。

而主創留給我們的印象也十分不錯, 鵬飛和英澤都彬彬有禮, 回答問題態度誠懇, 侃侃而談。 中間有個地方鵬飛一時找不到合適的措辭, 還向我們道歉說最近忙路演, 晚上只睡了兩個小時, 狀態不是很好。 採訪完畢, 他們也頻頻道謝。

女主角英澤與導演鵬飛(右)

當然, 文藝電影排片不多、票房不佳的情況都是可以預料到的, 我們也只能替他們惋惜。

然而萬萬沒想到, 就在《米花之味》上映一周之際, 主創團隊居然爆出剽竊醜聞, 不是電影, 而是公眾號。

發出指控的是大象點映的創始人吳飛躍。 4月26日, 他在大象點映的公眾號上發出文章《致《米花之味》團隊:請不要打著文藝的幌子, 幹盜竊的勾當》, 斥責《米花之味》借合作的名義, 拿走了大象的商業計畫書, 抄襲了大象的產品和模式, 甚至文案。

吳飛躍出身財經媒體, 後轉行導演, 拍攝的紀錄片《我的詩篇》曾獲得上海電影節金爵獎最佳紀錄片。

照片出自晉江新聞網

正是苦於紀錄片宣發經費少,爭取排片難,他和夥伴創立了大象點映,用眾籌的方式發起放映活動,精准定位影迷和市場,獲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在全國各地積累了越來越多的點映發起人,也成功地幫助不少小眾電影進行了點映宣傳。

《米花之味》原本也是他們要合作推廣的對象之一,現在卻成了譴責物件。

文中,他將大象點映和《米花之味》的“彩虹看電影”公眾號進行了對比,無論是主介面還是購票介面都十分相似(圖片均取自原文)。

而平臺簡介和教程文案的遣詞造句也幾乎是原封不動的抄襲。

隨後,吳飛躍詳細講述了從《米花之味》團隊尋求合作到大象發現被抄襲的來龍去脈,並附上雙方溝通的微信聊天記錄,此處筆者只做簡單複述。

去年9月26日,導演鵬飛主動找到吳飛躍,表達了合作意向。大象團隊觀影后,也表示願意合作。

第三次見面,鵬飛帶來了《米花之味》的投資人嶽茜。交流過後,大象向她提供了商業計畫書。

之後雙方聯繫時也一直表達著合作意願,只是因為《米花之味》這邊沒定下發行公司和檔期而耽擱了半年。

一直到今年三月初,《米花之味》的執行製片人朱慶璽給吳飛躍的答覆都是還在談宣發;然而到了三月底,電影卻直接定檔了,大象還是通過其他管道得知的,說好的合作也不了了之。

對此,執行製片人回復說,他沒聽導演或投資人說過確定會合作,再者片方與宣發公司多次溝通最終合作不成的情況也實屬正常,而且幾周前他的回答就是“還在談,沒有最終確定”。

吳飛躍也沒有過多糾結,只說也許是雙方理解不同,就此作罷,期待以後有機會合作。

然而就在《米花之味》上映一周前,大象的一位員工無意間發現一個和他們一模一樣的公眾號“彩虹看電影”正在主推《米花之味》,該公號所屬公司的股東和法人正是岳茜。

於是他聯繫了鵬飛,鵬飛卻說宣發不是他負責,他不清楚,和彩虹看電影合作他也是前兩天才知道的,並驚訝地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那是嶽茜的公司,需要去瞭解清楚。

過了一天,吳飛躍又和朱慶璽交流了此事,對方卻說他與嶽茜不熟,還稱互聯網裡這種模式和產品的撞車“很正常”。

而第二天,吳飛躍最後一次與鵬飛通話,對方卻改口稱他和嶽茜也不熟,還說岳茜其實不是他們的投資人。

而嶽茜則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回應過他。

雖然心有疑慮,但吳飛躍說他還是願意去相信導演和執行製片人,認為抄襲欺騙也許都是嶽姓投資人的個人行為。

然而,事情最終還是有了一個他不希望看到的反轉:

他查了《米花之味》海報上出品公司的股東情況,結果發現嶽茜和鵬飛都是該公司的股東,兩人至少在2015年就認識了。

看到這裡,筆者的心裡十分不是滋味,無法將一個願意花時間去創作自己的原創劇本的導演和一個剽竊他人商業模式和產品的投機者聯繫到一起。

眾籌放映固然不是大象一家的專利業務,可《米花之味》推出公號的時間節點、曾獲得大象商業計畫書和公號介面、文案相似的事實以及導演前後矛盾的話語都在表明,彩虹看電影這個公號恐怕和抄襲脫不了干係。

目前,關注的人雖不算多,但都傾向於支持大象,而《米花之味》團隊還沒有作出回應。

然而就連江歌案那樣舉國矚目的案件都能隨著公眾關注熱度減退變成羅生門,那麼這個小眾電影的剽竊風波也很可能因為一方的不回應而轉瞬即逝。

但我不希望這樣。

如果確實剽竊了,鵬飛及其團隊應該站出來道歉;如果沒有,更應該給出證據充分的解釋,否則,抄襲的汙名將一輩子跟隨這部電影,跟隨這個團隊,這對所有為電影付出過努力的人都不公平,包括雲南的那些孩子們。

電影裡有一個小細節,女主角的女兒喃杭和小夥伴偷了老師的手機作為對他處罰自己的報復,看的時候沒有在意,現在卻突然想起:片中兒童的“偷”是他們缺乏父母管教的結果,那現實中成年人的“偷”又是因為什麼呢?

希望《米花之味》的團隊能給所有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莫讓米花之味變成剽竊的臭味。

文/阿拎

照片出自晉江新聞網

正是苦於紀錄片宣發經費少,爭取排片難,他和夥伴創立了大象點映,用眾籌的方式發起放映活動,精准定位影迷和市場,獲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在全國各地積累了越來越多的點映發起人,也成功地幫助不少小眾電影進行了點映宣傳。

《米花之味》原本也是他們要合作推廣的對象之一,現在卻成了譴責物件。

文中,他將大象點映和《米花之味》的“彩虹看電影”公眾號進行了對比,無論是主介面還是購票介面都十分相似(圖片均取自原文)。

而平臺簡介和教程文案的遣詞造句也幾乎是原封不動的抄襲。

隨後,吳飛躍詳細講述了從《米花之味》團隊尋求合作到大象發現被抄襲的來龍去脈,並附上雙方溝通的微信聊天記錄,此處筆者只做簡單複述。

去年9月26日,導演鵬飛主動找到吳飛躍,表達了合作意向。大象團隊觀影后,也表示願意合作。

第三次見面,鵬飛帶來了《米花之味》的投資人嶽茜。交流過後,大象向她提供了商業計畫書。

之後雙方聯繫時也一直表達著合作意願,只是因為《米花之味》這邊沒定下發行公司和檔期而耽擱了半年。

一直到今年三月初,《米花之味》的執行製片人朱慶璽給吳飛躍的答覆都是還在談宣發;然而到了三月底,電影卻直接定檔了,大象還是通過其他管道得知的,說好的合作也不了了之。

對此,執行製片人回復說,他沒聽導演或投資人說過確定會合作,再者片方與宣發公司多次溝通最終合作不成的情況也實屬正常,而且幾周前他的回答就是“還在談,沒有最終確定”。

吳飛躍也沒有過多糾結,只說也許是雙方理解不同,就此作罷,期待以後有機會合作。

然而就在《米花之味》上映一周前,大象的一位員工無意間發現一個和他們一模一樣的公眾號“彩虹看電影”正在主推《米花之味》,該公號所屬公司的股東和法人正是岳茜。

於是他聯繫了鵬飛,鵬飛卻說宣發不是他負責,他不清楚,和彩虹看電影合作他也是前兩天才知道的,並驚訝地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那是嶽茜的公司,需要去瞭解清楚。

過了一天,吳飛躍又和朱慶璽交流了此事,對方卻說他與嶽茜不熟,還稱互聯網裡這種模式和產品的撞車“很正常”。

而第二天,吳飛躍最後一次與鵬飛通話,對方卻改口稱他和嶽茜也不熟,還說岳茜其實不是他們的投資人。

而嶽茜則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回應過他。

雖然心有疑慮,但吳飛躍說他還是願意去相信導演和執行製片人,認為抄襲欺騙也許都是嶽姓投資人的個人行為。

然而,事情最終還是有了一個他不希望看到的反轉:

他查了《米花之味》海報上出品公司的股東情況,結果發現嶽茜和鵬飛都是該公司的股東,兩人至少在2015年就認識了。

看到這裡,筆者的心裡十分不是滋味,無法將一個願意花時間去創作自己的原創劇本的導演和一個剽竊他人商業模式和產品的投機者聯繫到一起。

眾籌放映固然不是大象一家的專利業務,可《米花之味》推出公號的時間節點、曾獲得大象商業計畫書和公號介面、文案相似的事實以及導演前後矛盾的話語都在表明,彩虹看電影這個公號恐怕和抄襲脫不了干係。

目前,關注的人雖不算多,但都傾向於支持大象,而《米花之味》團隊還沒有作出回應。

然而就連江歌案那樣舉國矚目的案件都能隨著公眾關注熱度減退變成羅生門,那麼這個小眾電影的剽竊風波也很可能因為一方的不回應而轉瞬即逝。

但我不希望這樣。

如果確實剽竊了,鵬飛及其團隊應該站出來道歉;如果沒有,更應該給出證據充分的解釋,否則,抄襲的汙名將一輩子跟隨這部電影,跟隨這個團隊,這對所有為電影付出過努力的人都不公平,包括雲南的那些孩子們。

電影裡有一個小細節,女主角的女兒喃杭和小夥伴偷了老師的手機作為對他處罰自己的報復,看的時候沒有在意,現在卻突然想起:片中兒童的“偷”是他們缺乏父母管教的結果,那現實中成年人的“偷”又是因為什麼呢?

希望《米花之味》的團隊能給所有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莫讓米花之味變成剽竊的臭味。

文/阿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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