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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杉起訴幣安內幕:幣安不滿5億估值過低,紅杉申請禁令開啟狙擊戰

紅杉針對全球最大數位貨幣交易所之一的幣安, 發起了一場資本狙擊戰。

和10億美元, 並於9月1日簽署合同。

投資意向書中規定,

紅杉向幣安投資價值約6000萬元人民幣的A輪融資, 占股10.714%, 幣安此輪估值為約5億元人民幣。 同時, 紅杉同意將向幣安的日本分公司提供價值約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的過橋貸款。

香港高等法院指出, 根據股權結構表, 紅杉是幣安除了種子輪融資以外的第一個外部投資者。 紅杉聲稱, 在紅杉和幣安簽署的條款中約定, 在A輪融資過程中雙方的溝通和投資應該是“排他的”。 條款到期日為承諾函的6個月之後, 即2018年3月1日。

談判破裂與新競爭者

紅杉和幣安的融資談判一直持續到2017年12月中旬。 12月14日幣安對紅杉提出, 現有股東、天使投資人認為紅杉在A輪融資中給出的估值太低了。

IDG資本也在跟幣安洽談投資事宜。 判決書顯示, 幣安向法院證明他們跟IDG溝通的是B輪投資,

前提條件是幣安已經完成了A輪融資。 IDG給幣安的B輪投資總計為1800萬美元, 將分B1和B2兩輪完成。 B1輪幣安的估值為4億美元(合約25億元人民幣), B2輪幣安的估值將達到10億美元(合約63億元人民幣)。 這遠遠高於紅杉對幣安5億人民幣的估值。 香港高等法院認為, 目前尚不能確定紅杉有沒有被告知IDG給出的這兩輪估值。

12月17日, 紅杉試圖向幣安給出一項新提案。 但在12月18日淩晨, 幣安方面告訴紅杉, 現有股東和創始人不太能接受這份新的提案。 同時提到, IDG將在今天或明天簽署股權認購協定(SPA)。

12月19日, 紅杉向幣安發送了一封律師函。 紅杉抗議幣安在與紅杉以外的協力廠商進行投資談判, 認為這違反了雙方之前簽訂的“排他”條款。

紅杉要求幣安在12月20日前停止與其他投資機構的溝通, 同時根據原條款繼續完成跟紅杉的A輪融資, 否則將對幣安發起法律訴訟。

幣安回信稱, 和紅杉的約定只適用於A輪融資, 不應該影響幣安以更高估值向其他投資機構尋求後續融資。 幣安不斷收到協力廠商投資機構更高估值的投資邀約, 幣安對這些投資的初步回應跟與紅杉的A輪融資沒有衝突。

幣安稱, 自己一直在和紅杉的A輪融資保持積極合作的態度, 目前的談判僵局是因為雙方無法就具體條款達成協議。 在此之後, 紅杉和幣安沒有再進行更多的後續溝通。

禁令狙擊戰

2017年12月27日, 紅杉單方面向香港法庭申請了一項禁令, 禁止幣安公司跟其他投資者進行談判。

香港法庭批准了禁令。

幣安對禁令提出了抗議。 幣安認為, 紅杉不通知幣安單方面申請禁令是在濫用訴訟程式。 同時幣安聲稱, 紅杉曾提出有利於紅杉的排他性條款, 在雙方協商的過程中被幣安給拒絕了。 紅杉如今指出的“排他性”條款是一種錯誤的解讀。

紅杉則稱, 禁令沒有通知對方是因為擔心, 如果一旦通知幣安會緊急與IDG簽署投資合同。 這將造成紅杉無法解決的問題。

2018年4月24日, 香港高等法庭在一審判決書中宣佈將撤銷禁令:“獲得禁令的確將使原告(紅杉)獲得某種勝利, 並有可能使被告(幣安)回到談判桌上。 如果禁令尚未生效, 我將撤銷禁令。 ”目前香港高等法院尚未對此案件做出終審判決, 雙方仍不排除繼續上訴可能。

作為全球最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之一, 幣安上一個季度利潤高達1.5億美元。 幣安在2018年4月公佈了最近一季度公告, 稱銷毀了2,220,314BNB(約合3000萬美元), 是該季度利潤的20%。

據媒體報導, 此前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接受彭博社採訪時曾表示, 幣安發展的很好, 不需要外部資金。 只有在風投可以幫助幣安與監管機構合作獲取運營執照的情況下, 他才有興趣談後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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