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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發現77年前的布質“良民證”,快看看長什麼樣子!

(兩張“良民證”)

近日筆者在巴公鎮某村走訪中, 得知有一位老人保留有“良民證”。 就在村幹部帶領下找到這位老人, 請求看看那“良民證”。

老人說可以。 於是, 老人家拿出一個小包袱, 開始慢慢地尋找。 不一會, 她在一個小包袱裡取出這件珍貴的文物——“良民證”。 原來她保留著兩張77年前的“良民證”。

這兩張“良民證”雖然已經泛黃, 但仍然保存良好。 證為長方形白棉布質, 長約12釐米, 寬約7釐米。 證面上印製著一個藍顏色的表格, 表中的基本內容為毛筆填寫。

(第一張)

第一行證件名稱:良民證

第二行頒發時間:民國三十年二月二八日下發

第三和第四行又劃分五列, 分別豎排著以下內容。

編號:第022177號

住址:晉城縣南連氏村

姓名:申小葉 性別:女

年令:十四 職業:農

宗教:佛

第五行是發證機關:澤州警備隊長“太田”(紅色印章)

第二張持證人姓名為申張氏、編號為022176、年齡是三六, 其他資訊相同。 推測這兩人應該是一家人。

(第二張”良民證”)

這兩張“良民證”印製較為粗糙, 使用繁體字, 沒有照片。 下發時間民國三十年, 為西元1941年。

這一珍貴文物的發現, 是日寇侵略晉城的又一罪證, 對研究晉城抗日戰爭時期的歷史有著重要的意義。

小小兩枚“良民證”, 提醒我們不要忘記那段屈辱的歷史, 珍愛今天的和平生活。

連結:

據資料記載, 1938年到1945年, 日寇曾五次侵佔晉城, 前四次分別是1938年兩次, 1939年兩次, 每次都是駐紮一個月左右, 短時間停留後撤離。 第五次侵佔時間是1940年4月, 佔領晉城後, 一直盤踞到1945年4月27日敗退撤出,

共五年時間。 期間建立偽政權, 設教育科、民政科、財糧科, 教育科負責對群眾大搞奴化教育, 在所轄小學開設日語課。 民政科負責頒發良民證, 財糧科負責徵收軍需物質。 日軍這次佔領晉城後, 修城牆、修碉堡、設關卡, 燒殺搶掠無惡不作, 製造駭人聽聞的堅水慘案、峪南村慘案、甘潤村慘案、晉普山慘案、二聖頭慘案等多起慘案, 在晉城犯下了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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