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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費近萬億,推動我國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

作者: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教授 白彥鋒

2018年4月2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 會議指出, 繼續簡政放權, 減稅降費, 降低企業融資、用能和物流成本。 的確, 減稅降費是最契合於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選擇。 梳理起來, 我國2018年以來先後推出的減稅降費降負措施令人目不暇接, 總額近萬億, 用一大波“紅包雨”來形容毫不為過。

增值稅第一大稅種領銜“減稅大戲”

2018年3月28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 從2018年5月1日起, 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低至16%,

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的稅率從11%降至10%。 此外, 工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認定標準從過去的50萬元和80萬元統一上調至500萬元, 對於部分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這幾項措施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

首先, 增值稅是我國當前稅制中的第一大稅種。 2017年, 國內增值稅占我國全部稅收收入比重40%左右。 由增值稅這一“帶頭大哥”領銜我國的這場減稅降費“大戲”再合適不過了。

其次, 增值稅稅率的降低無疑會“綱舉目張”, 最終惠及廣大企業和終端消費者。 例如, 基礎電信服務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無疑將促使2018年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遊費“板上釘釘”。

最後, 增值稅通常分為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等三種類型。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消費型的增值稅, 納稅人稅負最低。 對於納稅人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過去規定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這次明確對於部分企業予以退還的政策, 無疑將進一步為相關行業“減負”, 引爆他們擴大投資的積極性。

減稅精准施策, 直擊企業擴大投資和加力研發的“痛點”, 助力高品質發展

2018年4月25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政策, 預計全年將再為企業減輕稅負600多億元。 一是將享受當年企業所得稅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 從1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 二是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上限,

從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三是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 四是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五是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標準與高新技術企業統一, 從2.5%提高至8%, 等等。

由此可見, 這次減稅措施從增值稅擴大至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我國主體稅種, 還涵蓋了與企業投資密切相關的印花稅等稅種。 可以說, 這次減稅政策精准施策, 瞄準的都是企業擴大投資和研發的“痛點”, 無疑將助力我國實體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同時, 這些減稅政策在時限上要麼“一勞永逸”, 要麼明確至2020年底, 為市場經濟主體吃下了“定心丸”。

降低涉企收費和企業用能負擔, 推動涉企減負“全方位, 無死角”

與減稅政策相比, 在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和降低企業用能負擔方面力度也很大, 一是將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期限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 二是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在2017年已降低25%的基礎上, 從2018年7月1日起按原標準再降低25%。 三是將企業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標準上限從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降至不超過2倍。 四是清理規範物流、能源等收費。 確保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 新核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城鎮燃氣配氣價格, 進一步減輕下游用戶的用氣負擔。 真正實現了涉企減負“全方位,

無死角”, 圓滿完成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全年要為市場主體減輕非稅負擔3000多億元”的目標。

未來, 在企業尤其是實體經濟迎來改革紅利的同時, 還要積極支援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繼續打出減稅降費組合拳, 加大對企業轉型升級的精准支持, 助推經濟再添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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