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許諾保本結果虧了11萬,法院判決理財公司賠償投資人損失7萬元

甲公司確保委託人的本金不虧損及年化收益10%等, 在如此優厚條件的吸引下, 韓某先後共出資28萬元委託甲公司代客理財, 結果市場起伏, 本金只剩下17萬元, 虧損的本金該不該由甲公司賠償?

近日, 二中院根據雙方過錯程度酌情認定甲公司對本金損失承擔70%的責任, 韓某對本金損失承擔30%的責任。 法院遂判決甲公司賠償韓某損失7萬餘元。

2013年6月18日, 韓某在自稱甲公司市場部總監的李某帶領下至甲公司營業處簽署蓋有甲公司公章的《資產管理協議》和《投資諮詢合同》。

合同約定甲公司為韓某提供專業化理財服務, 以謀求穩健的投資收益;

韓某出資120000元委託甲公司進行貴金屬投資套利交易, 甲公司確保委託人韓某的本金不虧損及年化收益10%等。

合同簽訂後, 李某以及甲公司員工龔某為韓某辦理了貴金屬交易開戶、入帳等手續, 韓某並將帳戶交由李某獨立交易操作。

2013年7月1日, 韓某再次與甲公司簽訂《資產管理協議》和《投資諮詢合同》, 約定韓某委託交易資金280000元, 並對合同期限等重新進行了約定。 當日下午, 韓某向帳戶轉入資金160000元, 該帳戶仍由李某負責操作。

2013年8月9日, 韓某向李某要回帳戶密碼, 並對帳戶密碼進行修改。 後韓某自行平倉, 扣除相關費用後, 帳戶內共轉出資金173967元。

2014年4月24日, 公安機關對李某進行調查, 李某陳述稱, 其與甲公司負責人相識, 曾帶韓某到甲公司簽訂了《資產管理協議》和《投資諮詢合同》, 其名片是為了做業務方便, 經甲公司同意後印刷製作的。

韓某認為, 根據雙方約定甲公司應承擔帳戶資產內超出本金以外的全部虧損, 故起訴至法院, 請求判令甲公司償還款項106000元。

法院認為,

1.甲公司是簽約主體。 涉案合同在甲公司營業場所簽訂, 合同上蓋有甲公司印章, 且李某系在甲公司營業場所內招攬生意並向客戶出示與公司員工印刷版本相同的名片, 其行為構成了表見代理, 故可以認定甲公司是涉案合同的簽約主體。

2.關於帳戶內損失的承擔。

首先認定合同無效。 甲公司並無開展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的資質, 且其違反了不得代客理財、對客戶進行類似收益保證的規定。

涉案合同中均定有保證本金不受損失或部分不受損失的保底條款, 該保底條款違背市場經濟基本規律, 有違公平原則, 應屬無效。

由於保底條款對整個委託理財協定的合同目的及存續必要性有決定性的影響, 故保底條款的無效導致委託理財協議整體無效。

其次, 合同無效後, 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 應當予以返還, 雙方應當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對合同無效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公司屬於專業從事貴金屬投資的機構, 明知代客理財行為違法而為之, 允許他人冒用公司員工名義主動向客戶推銷, 並許諾保本和高回報, 存在主要的、重大的過錯。

韓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高收益的誘惑下簽訂載有違法保底條款的協議, 且對李某的操作行為疏於監督, 存在次要的過錯。

根據雙方過錯程度酌情認定甲公司對本金損失承擔70%的責任, 韓某對本金損失承擔30%的責任。法院遂判決甲公司賠償韓某損失7萬餘元。

近年來,貴金屬交易市場中代客理財、承諾保底等違法違規行為並不鮮見。金融消費者因對貴金屬交易不熟悉,又受到保本高收益的誘惑,往往選擇將帳戶交由貴金屬經營公司代為操作。

而貴金屬經營公司不僅違規代客理財,還為謀求額外收益,放鬆監管和自律,並以許諾保本和高回報的方法達到招攬客戶的目的。一旦產生虧損,金融消費者即以合同中關於保證本金不受損失這一保底條款主張貴金屬經營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金融消費者在金融交易過程中,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依法理性審慎投資,充分瞭解委託公司資質,詳細閱讀簽約材料,不盲目輕信他人。

同時,金融消費者應加強投資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面對高收益誘惑保持清醒頭腦,增強自身投資理財能力。

韓某對本金損失承擔30%的責任。法院遂判決甲公司賠償韓某損失7萬餘元。

近年來,貴金屬交易市場中代客理財、承諾保底等違法違規行為並不鮮見。金融消費者因對貴金屬交易不熟悉,又受到保本高收益的誘惑,往往選擇將帳戶交由貴金屬經營公司代為操作。

而貴金屬經營公司不僅違規代客理財,還為謀求額外收益,放鬆監管和自律,並以許諾保本和高回報的方法達到招攬客戶的目的。一旦產生虧損,金融消費者即以合同中關於保證本金不受損失這一保底條款主張貴金屬經營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金融消費者在金融交易過程中,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依法理性審慎投資,充分瞭解委託公司資質,詳細閱讀簽約材料,不盲目輕信他人。

同時,金融消費者應加強投資金融、法律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面對高收益誘惑保持清醒頭腦,增強自身投資理財能力。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