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山東齊魯晚報下屬的齊魯壹點網站的消息, 4月26日, 山東省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該通知主要針對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仲介及承銷機構, 意在規範相關方的商品房銷售行為。
《通知》要求, 銷售商品房時, 應優先滿足無住房記錄的剛性購房者需求。 不得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 不得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或商業個人貸款購房, 不得要求住宅銷售捆綁車位及地下室。
住宅專案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
商品住宅專案形象進度滿足預售要求的, 應當一次性申請預售。
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 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外銷售。 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 公示銷售進度控制表, 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並告知所有購房者。
對於違反規定的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 將依法責令立即整改, 拒不整改的, 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 向社會公示。 整改完成前, 暫停專案合同網簽及後續預售審批項目的辦理。
《通知》發佈的背景則為, 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