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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藥品通用技術檔CTD的那些事(一)

作者: 強森

題記

對於藥物研發來說, 尤其是化學藥, 不論創新還是仿製, 最終申報已離不開CTD資料。 曾幾何時, 許多藥物研發-註冊人員,

僅將CTD理解為一種簡單的申請檔案格式要求, 其實不然, CTD所給予的, 是一種研發思路, 更多的是程序控制和終點控制相結合的藥品品質控制理念, 更多的是今日耳熟能詳的QbD理念的重要體現, 是對藥品研究內容和研究水準的系統性技術要求。

全球環境下的CTD

1989年, 歐盟、美國和日本的藥品管理當局為了統一協調人用藥品註冊技術的差異, 使同一份藥品註冊檔可以同步在多國進行申報, 三方在巴黎召開了國家藥品管理當局國際會議, 開始了制訂具體實施計畫。 此後, 歐、美、日三方政府的註冊部門與國際製藥工業協會聯合會(IFPMA)聯繫, 討論由註冊部門和工業部門共同發起國際協調會議的可能性。

1990年4月, 在布魯塞爾繼續召開了三方註冊部門和工業部門共同參加的國際會議,

討論了ICH的意義和任務, 並成立了ICH指導委員會。 品質(Q)、安全(S)和有效(E)3個方面, 是ICH指導委員會用來制定各類技術要求作為藥品能否批准上市的基礎。 為使新藥申報的形式和內容趨於一致, 制定了通用技術檔(CTD), 並分為CTD, CTD-Q, CTD-S, CTD-E和eCTD, 這份統一的檔範本為多國同步申報奠定了基礎, 並在不斷的使用當中逐漸完善。

CTD發展至今天, 目前在歐盟、美國、日本、加拿大和瑞士等國家, 可選擇或強制要求用CTD註冊格式申報藥品, 許多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官方註冊機構也採納了CTD申報格式, 並根據當地要求做了修改, 例如東南亞聯盟國家(ASEAN)汶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

發佈了ASEANCTD格式註冊檔要求, 簡稱ACTD。 這說明越來越多的國家認同ICH的理念, 並接受CTD格式的申報資料。 我國關於CTD內容, 見下文。

表1 ICH M4 CTD發展歷程

ICH-CTD 全套5個模組

ICH指導委員會確定的全套註冊檔分5個模組, 模組1作為單獨一塊檔具有地區特異性, 其他4個模組為CTD格式檔,

其作為國際通行的註冊檔編寫格式, 具有通用性。

圖1 CTD檔案格式結構圖解

ICH-CTD規範了藥品註冊申請的格式和內容, 5個模組相輔相成, 從藥學研究到臨床試驗, 註冊審評人員通過全套CTD檔就可以瞭解藥品研發成功的全過程, 為批准藥品上市提供了強大的保障。

若一個產品按照ICH要求來進行研發, 用同一套ICH-CTD註冊檔在多國同步申報化准上市, 也就是說同一條生產線上生產的產品可以在多國上市銷售, 申報企業可以通過這樣的途徑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我國CTD的發展

自1984年頒佈《藥品管理法》以來, 規定申請註冊的新藥必須報送資料,我國在藥品註冊工作中,就逐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藥品註冊檔模式。尤其是2001年,在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我國不斷優化藥品註冊工作流程和方式,積極接軌國際先進水準。

於是乎,10年後~即2010年9月,我國藥品審評中心CDE參考國際通行的技術檔CTD,組織起草了國內化學藥仿製藥註冊申請藥學部分的CTD檔案格式,包括CTD格式申報資料提交要求、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等,正式發佈了《化學藥品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並按照CTD格式開展技術審評。這套檔的正式實施標誌著我國的藥品註冊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在當時,2010年發佈的《化學藥品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其主要適用於《藥品註冊管理辦法》附件2化學藥品註冊分類3、4、5和6的生產註冊申請的藥學部分申報資料,即CTD格式模組2的品質相關綜述和模組3的品質相關檔;注意,在當時,1類2類新藥並未涉及其中。

為了進一步優化CTD資料的規整統一,2011年7月,CDE又發佈了化學藥藥學資料CTD格式電子文檔標準(試行)來統一文檔字體、字型大小、行間距、頁面設置和文檔結構目錄等內容。另外,作為一項激勵政策,CFDA在2012年9月發佈了《關於按照CTD格式申報品種單獨按序審評的有關說明》,鼓勵率先按照我國CTD格式進行申報的產品可以享受單獨排隊的優勢,進入優先審評通道。

多年過後,在CTD已逐漸成為藥審日常工作內容之時,2015年11月,CFDA發佈了《關於徵求化學仿製藥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意見的通知》,對原化學藥品註冊分類6情形的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修訂稿徵求意見,且根據近年來的實施積累經驗,主要修訂了原料藥和製劑的部分撰寫要求,並增加了仿製藥生物等效性試驗部分的內容。

2016年3月,CFDA發佈《化學藥品註冊分類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及其解讀,制定了化學藥品新的註冊分類要求;為支援化學藥品新的註冊分類方案,同年5月,CFDA繼而發佈了新的化學藥申報資料試行要求,其中,新藥和仿製藥的藥學資料均要求用CTD格式進行撰寫申報,仿製藥非臨床和臨床部分檔撰寫也引入了CTD章節設置,這一事件宣告著CTD格式檔正式成為化藥申報註冊格式,進入CTD發展的里程碑。

(注:官網正在完善中,表格內容可複製粘貼尋找到相關內容)

我國藥監部門頒佈的CTD內容及特點

我國正式發佈的化藥CTD格式申報資料包括兩部分: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和申報資料正文,分別對應ICH-CTD的模組2和模組3的一個章節。

CFDA頒佈的CTD格式範本2內容為2.3.P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原料藥部分主要包括;基本資訊、生產資訊、特性鑒定、品質控制、對照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穩定性等7個章節。製劑部分主要包括:劑型及產品組成、產品開發、生產資訊、原輔料控制、製劑的品質控制、對照品、穩定性等7個章節,其中與國際CTD範本不同的一點是少了製劑包裝材料和容器這一個章節,其相關內容在國際CTD範本中為單獨一節,而我國CTD範本此內容在產品開發章節中描述。

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中的資訊,是對模組3.2.P中主要部分的資訊進行的一個概述和重要內容提煉,各項內容和資料應與申報資料保持一致,不能寫模組3或CTD的其他部分沒有涉及的資訊、資料或論斷,涉及到需要詳細資料支援的地方需寫明參見模組3.2.P的具體章節名稱,並在各項下注明所對應的申報資料的專案及頁碼,其格式、目錄及專案編號不能改變。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應系統全面、重點突出,對藥品品質的穩定性、可控性做出客觀綜合的評價。模組3.2.P包括7個章節,包含藥學申報的全部內容。我國CTD相應範本下載,見網址:http://www.cde.org.cn/download.do?method=list&class_id1=1.

圖2 國家CDE相關CTD範本下載

小結

首先,本文更多的是對當下藥品研發所必須使用的CTD檔資料進行一個簡單的介紹,讓並未參與過CTD檔撰寫的同行,對此能有一個簡單的認識。其次,筆者雖參與過CTD資料的撰寫,但更多的是負責原料藥方面資訊的匯總,而曾經的匯總,更多的是對於資料的重新整理,最初的研發思路並未按照CTD格式及QbD理念去設計實施。隨著在藥學這條道路上的不斷學習,筆者更加領會了藥物研發的嚴謹,也更懂得了CTD資料的內在指引。故對CTD相關內容進行總結,希望同行間能夠相互共勉並砥礪前行。

規定申請註冊的新藥必須報送資料,我國在藥品註冊工作中,就逐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藥品註冊檔模式。尤其是2001年,在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我國不斷優化藥品註冊工作流程和方式,積極接軌國際先進水準。

於是乎,10年後~即2010年9月,我國藥品審評中心CDE參考國際通行的技術檔CTD,組織起草了國內化學藥仿製藥註冊申請藥學部分的CTD檔案格式,包括CTD格式申報資料提交要求、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等,正式發佈了《化學藥品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並按照CTD格式開展技術審評。這套檔的正式實施標誌著我國的藥品註冊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在當時,2010年發佈的《化學藥品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其主要適用於《藥品註冊管理辦法》附件2化學藥品註冊分類3、4、5和6的生產註冊申請的藥學部分申報資料,即CTD格式模組2的品質相關綜述和模組3的品質相關檔;注意,在當時,1類2類新藥並未涉及其中。

為了進一步優化CTD資料的規整統一,2011年7月,CDE又發佈了化學藥藥學資料CTD格式電子文檔標準(試行)來統一文檔字體、字型大小、行間距、頁面設置和文檔結構目錄等內容。另外,作為一項激勵政策,CFDA在2012年9月發佈了《關於按照CTD格式申報品種單獨按序審評的有關說明》,鼓勵率先按照我國CTD格式進行申報的產品可以享受單獨排隊的優勢,進入優先審評通道。

多年過後,在CTD已逐漸成為藥審日常工作內容之時,2015年11月,CFDA發佈了《關於徵求化學仿製藥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意見的通知》,對原化學藥品註冊分類6情形的CTD格式申報資料撰寫要求修訂稿徵求意見,且根據近年來的實施積累經驗,主要修訂了原料藥和製劑的部分撰寫要求,並增加了仿製藥生物等效性試驗部分的內容。

2016年3月,CFDA發佈《化學藥品註冊分類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及其解讀,制定了化學藥品新的註冊分類要求;為支援化學藥品新的註冊分類方案,同年5月,CFDA繼而發佈了新的化學藥申報資料試行要求,其中,新藥和仿製藥的藥學資料均要求用CTD格式進行撰寫申報,仿製藥非臨床和臨床部分檔撰寫也引入了CTD章節設置,這一事件宣告著CTD格式檔正式成為化藥申報註冊格式,進入CTD發展的里程碑。

(注:官網正在完善中,表格內容可複製粘貼尋找到相關內容)

我國藥監部門頒佈的CTD內容及特點

我國正式發佈的化藥CTD格式申報資料包括兩部分: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和申報資料正文,分別對應ICH-CTD的模組2和模組3的一個章節。

CFDA頒佈的CTD格式範本2內容為2.3.P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原料藥部分主要包括;基本資訊、生產資訊、特性鑒定、品質控制、對照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穩定性等7個章節。製劑部分主要包括:劑型及產品組成、產品開發、生產資訊、原輔料控制、製劑的品質控制、對照品、穩定性等7個章節,其中與國際CTD範本不同的一點是少了製劑包裝材料和容器這一個章節,其相關內容在國際CTD範本中為單獨一節,而我國CTD範本此內容在產品開發章節中描述。

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中的資訊,是對模組3.2.P中主要部分的資訊進行的一個概述和重要內容提煉,各項內容和資料應與申報資料保持一致,不能寫模組3或CTD的其他部分沒有涉及的資訊、資料或論斷,涉及到需要詳細資料支援的地方需寫明參見模組3.2.P的具體章節名稱,並在各項下注明所對應的申報資料的專案及頁碼,其格式、目錄及專案編號不能改變。主要研究資訊匯總表應系統全面、重點突出,對藥品品質的穩定性、可控性做出客觀綜合的評價。模組3.2.P包括7個章節,包含藥學申報的全部內容。我國CTD相應範本下載,見網址:http://www.cde.org.cn/download.do?method=list&class_id1=1.

圖2 國家CDE相關CTD範本下載

小結

首先,本文更多的是對當下藥品研發所必須使用的CTD檔資料進行一個簡單的介紹,讓並未參與過CTD檔撰寫的同行,對此能有一個簡單的認識。其次,筆者雖參與過CTD資料的撰寫,但更多的是負責原料藥方面資訊的匯總,而曾經的匯總,更多的是對於資料的重新整理,最初的研發思路並未按照CTD格式及QbD理念去設計實施。隨著在藥學這條道路上的不斷學習,筆者更加領會了藥物研發的嚴謹,也更懂得了CTD資料的內在指引。故對CTD相關內容進行總結,希望同行間能夠相互共勉並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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