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從越城區住建局獲悉, 越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實施方案正式出臺。
越 城 區
政府財政補助15萬元/台, 管線遷移由管線單位承擔, 可使用本人及配偶公積金。
2/3以上產權人書面同意方可試點
越城區有關部門在學習借鑒周邊城市經驗的基礎上, 對備選試點專案現場踏看, 進行可行性論證。 書面徵求備選試點項目業主意見, 確定2/3以上產權人書面同意且無明確反對意見的單元作為正式試點專案。
試點範圍:塔山、府山、蕺山、北海、城南、稽山、迪蕩7個街道。 每個街道明確1個備選試點項目, 再從中選擇2-4個正式試點項目。 今年10月底前, 至少有2個試點項目實際竣工(其中老城區1個)。
正式確定為試點項目後, 由全體業主(或經認可的業主代理人)作為申請對象, 向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加裝電梯手續, 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設計單位進行專項設計。 聯合審查通過後, 區規劃部門正式啟動行政許可程式, 並將經聯合審查通過的設計檔在改造電梯社區範圍內進行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的, 核發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每台政府補助15萬元, 可使用公積金。
對試點專案由區財政給予15萬元/台的補助, 涉及管線遷移所需的費用由各管線單位承擔,
柯 橋 區
早前, 柯橋區也正式出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方案》。
政府財政補助17萬元/台, 管線遷移由管線單位承擔,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主要由業主承擔, 具體費用根據業主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 按一定分攤比例出資。 業主可以申請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 對四層及以上的非單一產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