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4月26日訊 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長航鳳凰)26日午間公告稱, 因股票回購合同糾紛, 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4月20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訴, 狀告該公司控股股東天津順航海運有限公司。 4月25日該公司收到控股股東轉來的《民事起訴狀》、《傳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4月24日簽發的(2018)津02民初421號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材料。
據瞭解, 2016年7月19日, 天津順航海運有限公司將其所持有的長航鳳凰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5,000,000股質押給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用於辦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據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訴狀顯示, 截止2018年2月1日, 被告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履約保證比例已低於最低履約比例, 原告按照《業務協議》的相關約定, 於2018年2月1日發函要求被告于2018年2月2日13:00前準備好資金提前購回上述融資或採取履約風險管理措施。 但被告並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並且, 被告至今已經逾期一個季度的利息未曾支付。
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償還融資本金人民幣7,000萬元,
長航鳳凰表示, 此次公告的訴訟與公司無關, 不會對公司的效益和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但因控股股東天津順航海運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質押、凍結和多次輪候凍結, 如處置質押股票可能對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響, 特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