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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爾年報被“非標” 爆大股東補償款開天窗

■本報記者 矯 月

2018年4月25日晚間, 斯太爾(4.010, -0.06, -1.47%)發佈2017年年報稱, 公司2017年營業收入為1.51億元, 同比下滑5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69億元,

同比減少466.84%。

對於公司2017年的年報, 公司審計機構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非標準審計報告”。

但是, 截至財務報表報出日, 公司尚未收到信託投資款1.3億元及剩餘收益。 斯太爾沒有按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計提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也沒有提供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收回性評估的充分的證據。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表示, “在審計過程中, 我們訪談了方正東亞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現已更名為“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信託經理, 但投資顧問北京天晟同創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相關負責人未配合我們的訪談, 我們無法對該信託計畫所投資的專案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式, 無法就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可收回性及是否存在減值跡象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也無法確定是否有必要對這些金額進行調整”。

此外, 審計報告還提醒投資者稱, 需關注公司虧損及大股東業績補償款未如期收回等情況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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