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不滿5年的安置房社區可以提前繳納土地出讓金。 昨天獲悉, 為了滿足廣大群眾的需要, 市住建、財政、國土、物價四部門在3月底聯合下發了“關於公佈塘涇裡等拆遷安置房住房上市交易繳納土地收益等費用標準的通知”。
此次公佈的34個可提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安置房社區中, 梁溪區2個、錫山區12個、惠山區6個、濱湖區8個、新吳區6個。 土地出讓金繳納標準最高的是梁溪區塘涇裡2217元/平方米, 最低的是惠山區溪秀苑和潤秀苑, 均為705元/平方米。
自從 2016年 12月 1日無錫122個安置房社區獲准上市以來, 安置房就成了二手房市場主流剛需眼中的“香餑餑”。 有仲介公司人員介紹, 安置房上市的第一年, 成交占比在20%左右, 但是隨著2016年下半年的幾場土拍,
不過對於購房者而言,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是安置房上市稅費中的“大頭”。 上述參考成交均價一般只是給賣家的淨得價, 還不包括該套安置房首次交易所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契稅、個稅、差額稅等。 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繳納標準, 幾乎每個安置房社區的土地出讓金都在前一年基礎上有所上調。
(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