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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正3年未道歉 這回瓊瑤阿姨發威了

【於正3年未道歉 這回瓊瑤阿姨發威了】4月26日, 適值第18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強制執行陳喆(瓊瑤)與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由於此前於正不主動執行判決內容, 瓊瑤要求於正在《法制日報》刊登本案判決主演內容, 並且所需費用由被執行人於正承擔。

於正和瓊瑤的版權糾紛案持續了數年, 經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劇本《梅花烙》於1992年10月創作完成, 電視劇《宮鎖連城》內容與《梅花烙》、小說《梅花烙》的獨創安排高度相似等等。 根據法院之前的判決, 于正還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新浪網、樂視網、鳳凰網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

向瓊瑤賠禮道歉, 消除影響。

但是在判決生效後, 於正方面沒有執行判決, “執行團隊向執行人的經常居住地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傳票, 但相關司法專郵均被退回。 ”此後, 執行團隊由多次郵寄、並且邀請于正代理人到法院談話。 3月19日, 于正代理人表示正在與瓊瑤方代理人商議和解事宜。 隨後, 瓊瑤方表示不接受對方的執行和解條件, 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 在4月26日, 因為被執行人於正未主動履行判決內容, 且雙方未達成執行和解。 三中院依法在《法制日報》刊登本案執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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