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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河南實施三項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 為企業降稅減負100億元

大河網訊5月1日起, 河南將實施國務院推出的深化增值稅改革三項措施, 初步測算大約可為我省企業降稅減負100億元。 省國稅局4月26日召開新聞通報會發佈了這一消息。

具體來看, 直接降低稅率是將現行絕大多數製造業和商品流通業的17%稅率降為16%, 將交通運輸、建築、房地產和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 以及農產品等貨物的11%稅率降為10%。

“別小看這一個百分點, 根據靜態算帳, 僅稅率下調這一項, 全國預計為市場主體減稅2400億元, 我省預計有24.59萬戶納稅人受益, 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省國稅局副局長楊貴榮解釋說。

提標準指的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統一上調至500萬元, 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此舉可使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 我省預計有4.37萬戶納稅人可以從中受益。

措施第三項是退還部分企業的留抵稅額, 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和電網企業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留抵稅額佔用了企業流動資金, 退還留抵稅額, 有助於增加企業當期現金流, 改善企業經營, 增強其盈利能力和發展後勁, 對我省推進製造業發展和提高核心技術競爭力有著重要意義。

增值稅改革三項措施

國務院常務會議此前研究部署了深化增值稅改革, 確定通過降稅率、提標準、退還留抵稅額三項改革舉措, 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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