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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產證過戶怎麼辦理的?房產還在還貸款的如何分割的?

夫妻之間離婚也就是解除婚姻關係, 在現在的社會中是普遍發生的現象了, 雙方之間在財產的分割方面也都能夠做到和平的解決, 所以一般的在房子的過戶問題上大家如果協商良好的話, 是要到房管局進行辦理手續的, 那麼到底夫妻離婚房產證過戶怎麼辦理的?

一、夫妻離婚房產證過戶怎麼辦理的?

夫妻之間房產過戶的情形有: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房產過戶: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無論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 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 都屬於房產的贈與, 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應注意的是, 在現實生活中, 對於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 所以對於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於夫妻共有的, 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關申請,

並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係證明。

(二)因解除婚姻關係而發生的房產過戶:

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的途徑有:雙方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後, 領取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 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因夫妻解除婚姻關係而引起房產過戶的, 應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 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 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

離婚後如果房產過戶遭到拒絕, 可以持離婚協議書或是離婚調解書、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也可以請律師與你一起去辦。

大家搜知道離婚之後房產的額分割是十分必要的, 很多時候夫妻的房子是在婚後之後一起還貸款的, 這時候爽都是有權利能夠得到房子的使用權的, 如果法院判給一方房子, 那麼另一方是可以得到補償的,

所以在法律規定中離婚房產還在還貸款的如何分割的?

一、離婚房產還在還貸款的如何分割的?

房貸未償還完離婚的, 房產可以雙方協商分割, 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由法院分割:

由取得房產一方對另一方婚姻期間償還貸款及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剩餘未償還完貸款, 由取得房產一方個人繼續償還。

相關規定:《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定不成時, 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解釋二》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

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 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 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 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二、新婚姻法年規定, 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 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 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 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 哪怕是結婚很多年, 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 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 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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