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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童養媳是如何生活的?公婆下一個命令,讓人無法接受

舊時, 童養媳在我國很流行。 童養媳是由於父母家貧窮無法養活那麼多的孩子, 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 女兒首先成了為家庭付出的犧牲品, 被賣到別人家做了童養媳, 她的不幸就從此開始了。

婆家人開始養育女嬰、幼女, 待到十四、五歲, 就讓她同兒子“圓房”。 眾所周知, 大多數有童養媳的家庭都不把她們當自己人看, 有的甚至被虐待, 最後死的很慘。

童養媳不比兒媳婦那麼好, 經常是被當作丫鬟使喚, 根本毫無自由可言。 古代童養媳是如何生活的?

首先作為女人, 婚姻可謂是第二次投胎, 結婚物件直接影響到下半輩子的幸福, 在當代女子選擇老公變得越來越慎重, 因為結婚不比愛情,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而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 女人有選擇的權利。

但是童養媳就不一樣了, 從小就被父母買斷了幸福, 她們的結婚物件是不可選擇的, 不管 那個人是高矮還是殘廢, 童養媳達到一定的年齡之後就必須要嫁給他, 這就是等於白來的媳婦, 連禮金都省了, 怎麼算怎麼划算。

童養媳在進入婆家之後, 一般都會沒日沒夜的幹粗活, 連丫鬟的待遇都沒有。 古代著名悲劇《竇娥冤》中的竇娥就是被父親賣給別人當童養媳的,

替父還債。

古代的童養媳幾乎都比婆家的丈夫要大一些歲數, 有的甚至童養媳已經是大姑娘了, 丈夫可能還是孩子。 雖然孩子不會要求童養媳做什麼事情, 但是這時候公婆出招了。

以為培養兩人的感情、增進親密度為藉口,

他們不僅要求童養媳每天晚上都要幫未來的丈夫洗澡, 還要求她們做一件令人尷尬的事情, 童養媳在睡前為未來的丈夫接尿。 在現代看來, 這是讓人無法接受的。

而且童養媳和丈夫小時候的關係就像姊弟或兄妹, 彼此之間往往只有親情, 大部分於結婚後亦難以建立愛情。 所以也就註定了之後的婚姻生活是個悲劇。

西風東漸以後, 女權意識高漲, 社會多採取一夫一妻制度, 開始盛行個人意志與戀愛結婚, 傳統的家庭倫常與道德崩解。

圖片來自網路

解放後, 國家頒佈了婚姻法, 抱養童養女的問題在有的地區終於得到了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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