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18時30分, 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琿烏高速敦化東站口對一輛牌號為吉HR1007的輕型普通貨車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車核載5人,
鑒於駕駛人韓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 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法給予韓某2400元罰款, 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吉網 吉刻APP記者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
4月20日18時30分, 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琿烏高速敦化東站口對一輛牌號為吉HR1007的輕型普通貨車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車核載5人,
鑒於駕駛人韓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 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法給予韓某2400元罰款, 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吉網 吉刻APP記者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