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76 證券簡稱:新北洋 公告編號:2018-028
山東新北洋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山東新北洋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北洋”)2016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已完成, 根據募集資金使用計畫, 籌資42,025萬元用於自助服務終端產品研發與生產技改專案。
一、增資概述
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17,500萬元向數碼科技增資, 增資價格參照數碼科技2017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每出資額對應的淨資產確定, 增資價格為3.50元/每出資額, 共增加註冊資本5,000萬元。 數碼科技的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增加至10,000萬元。
本次增資不構成關聯交易, 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1935號文核准, 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不超過35,196,817股, 公司本次實際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4,222,312股, 每股發行價格12.28元, 募集資金總額為420,249,991.36元, 扣除發行費用9,110,599.08元後, 實際募集資金淨額411,139,392.28元。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瑞華驗字[2018]37100001號驗資報告。 公司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 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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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資標的基本情況
1、名稱:威海新北洋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2、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3、住所:威海市環翠區昆侖路126號
4、法定代表人:薑天信
5、註冊資本:伍仟萬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7、經營範圍:電腦軟硬體、機電一體化產品、電腦外部設備及附件、熱轉印碳帶、半導體元器件、光纖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服務;電腦系統集成與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銷售電腦、電子產品;機電設備及配件、金屬構件的生產、加工、包裝;機電設備的銷售與租賃;備案範圍內的貨物和技術進出口。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8、股權結構:公司持有數碼科技100%的股權。
9、主要財務資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資產總額為563,580,052.06元, 負債總額為388,481,229.23元, 淨資產為175,098,822.83元。 2017年實現收入587,773,386.30元, 淨利潤58,510,919.15元(以上資料已經審計)。
四、本次增資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數碼科技進行增資, 有利於加快募投專案實施進度, 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進一步提升數碼科技業務規模和綜合競爭力, 提高產能規模和生產效率, 加快數碼科技由製造向“智”造轉變, 打造高標準全自動化終端整合式產品生產基地, 實現向產業鏈下游的突破和延伸。
本次增資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業務結構調整的需要, 預計對公司整體業務產生積極影響, 不會導致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變更, 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五、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出具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數碼科技增資,
因此我們同意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數碼科技增資。
(二)監事會意見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17,500萬元向數碼科技增資, 增資完成後, 數碼科技的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增加到10,000萬元。 此事項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且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該等事項的決策和審議程式合法、合規。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數碼科技增資事項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行為,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董事會對該事項實施審議程式並獲得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的要求,新北洋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式,保薦機構同意新北洋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數碼科技增資實施募投專案。
六、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獨立意見
(四)東興證券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新北洋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6日
經核查,保薦機構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數碼科技增資事項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行為,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董事會對該事項實施審議程式並獲得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的要求,新北洋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式,保薦機構同意新北洋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數碼科技增資實施募投專案。
六、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獨立意見
(四)東興證券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新北洋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