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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於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於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002440 證券簡稱:閏土股份 公告編號:2018-00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公告格式第2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的要求, 編制了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募集資金半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655號文核准, 公司於2010年6月23日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7,382萬股, 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1.2元, 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30,318.40萬元, 扣除主承銷商承銷費及保薦費13,690萬元後, 於2010年6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用帳戶216,628.40萬元;另扣減其餘發行費用2,380.35萬元後, 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214,248.05萬元。

以上新股發行的募集資金業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驗, 並由其出具信會師報字(2010)第24614號驗資報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問題簡答》(2010年第1期)和財會[2010]25號《財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規定,

公司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由此將與股票發行非直接相關的費用1,109.18萬元, 計入當期損益, 相應調增募集資金淨額1,109.18萬元, 調增後募集資金淨額215,357.23萬元。

(二)2017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結餘情況

2017年度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為:補充流動資金281.01萬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為:置換前期利用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金額5,262.77萬元, 直接投入募投項目104,710.41萬元, 投資約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750萬美元(折人民幣4,755.82萬元), 投資江蘇明盛化工有限公司25,375.00萬元, 投資江蘇和利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9,500.00萬元,

投資浙江閏土熱電有限公司19,000.00萬元, 歸還銀行貸款30,900.00萬元, 補充流動資金31,176.67萬元, 銀行手續費支出2.78萬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餘額為0.00萬元, 募集資金餘額應為-15,326.22萬元, 差異15,326.22萬元, 原因系: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11,286.24萬元, 其中2010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226.27萬元, 2011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2,107.34萬元, 2012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5,493.86萬元, 2013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3,358.82萬元, 2014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59.43萬元, 2015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7.98萬元, 2016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32.25萬元, 2017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入0.29萬元;收到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3,845.12萬元, 其中2013年度收到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151.17萬元, 2014年度收到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2,207.78萬元,

2015年度收到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1,067.23萬元, 2016年度收到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418.94萬元;本期收回前期支付的土地履約保證金159.66萬元、前期支付的臨時用電押金35.20萬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公司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資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要求制定了《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對募集資金的存儲、用途變更、管理和監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 公司嚴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規定管理募集資金, 募集資金的存儲、用途變更、管理和監督不存在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情況。

公司於2010 年7 月23 日連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上虞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上虞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上虞支行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支行六家募集資金存放機構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 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審議通過《關於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公司擬用募集資金42,000萬元和超募資金26,144.61萬元合計68,144.61萬元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浙江閏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閏土新材料”)來實施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 公司與閏土新材料作為一方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上虞城北支行募集資金存放機構於2012 年5月14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該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的議案》,決定將募投專案“年產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和“年產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三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 4.63 億元,由原兩個募投專案的募集資金38,000 萬元和超募資金8300 萬元解決,配套流動資金8,700 萬元企業自籌解決。公司新設立浙江華弘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弘化工”)實施“年產4 萬噸氯化苯專案”和“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於同日設立浙江賽亞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亞化工”)實施“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專案”。公司與華弘化工作為一方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上虞支行募集資金存放機構於2014年11月28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公司與賽亞化工作為一方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資金存放機構於2014年11月28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上述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吸收合併暨部分募投專案實施主體變更的議案》,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閏土新材料為主體吸收合併公司另一全資子公司華弘化工,吸收合併後,閏土新材料繼續存續,華弘化工法人主體資格依法予以登出,華弘化工的全部資產、債權、債務、人員和業務由閏土新材料依法承繼,公司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專案”的實施主體將由華弘化工變更為閏土新材料,該專案的資金金額、用途、實施地點等其他計畫不變。截止2016年12月31日,閏土新材料吸收合併華弘化工正在辦理中。公司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於2015年底基本完工,2016年4月12日試車成功。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存放專項帳戶的餘額如下:

公式

該帳戶已於2017年銷戶。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本年內,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81.01萬元,具體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公司於 2014 年 1 月 12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的公告》,擬將募投項目“年產 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和“年產 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 4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年產 2.3 萬噸萘系列專案”因立項時間較長,國內外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且公司於2011年7月公司收購了江蘇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簡稱江蘇明盛)70%股權,江蘇明盛生產部分萘系列產品,同公司募投專案“萘系列專案”產品存在部分重疊,公司決定將其變更為“年產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

“年產 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該項目”生產氯化苄、二氯苯等產品。根據目前的市場情況,並考慮對16萬噸離子膜燒鹼的氯資源和江蘇明盛的硫酸等資源的綜合利用等因素,公司決定將其變更為“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三)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四)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五)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將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或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六)超募資金使用情況

1、補充流動資金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募投專案建設完成及部分專案終止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擬將募投專案節餘募集資金全部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產。最終補充流動資金的利息金額以資金轉出當然銀行結息為准。本次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實施完成前,募投專案需支付的尾款將繼續用募集資金帳戶的餘款支付;本次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實施完成後,募投項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將全部由自有資金支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實際補充流動資金為31,176.67萬元。

2、手續費支出

公司本年募集資金無手續費支出。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已沒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相關銀行募集資金專管帳戶已全部銷戶。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截止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沒有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詳見本報告附表2。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1、年產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變更的原因

2012年5月18日召開的2011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實施主體和投資計畫的議案》,決定將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專案的實施主體和投資計畫進行變更。

項目實施主體原計劃由上市公司來實施,為考核和管理需要,由新設立的全資子公司閏土新材料來實施;項目原計劃用地160畝,因立項時間較長,國內外經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為充分發揮燒鹼項目綜合效益,需安排實施配套“年產9萬噸雙氧水項目”和氯資源衍生產品專案,增加用地280畝。新增土地地點在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二期東區的新圍區塊內;公司計畫使用募投專案“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原有募集資金42,000萬元和超募資金26,144.61萬元(其中“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使用超募資金17,566.40萬元,配套“年產9萬噸雙氧水專案”使用超募資金8,578.21萬元)合計68,144.61萬元在浙江省上虞市設立閏土新材料開展募投項目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專案和配套專案的實施、運營管理工作。

項目原預計竣工時間為2012年12月,預計達產時間為2014年12月;變更後的項目預計竣工時間為2014年4月,達產時間為2014年12月。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離子膜燒鹼項目(不含配套項目)已經完工投產。

2、將募投項目“年產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和“年產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的原因

2014年1月14日召開的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大會決議公告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的議案》,決定將“年產2.3萬噸萘系列產品專案”和“年產3.2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4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年產 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及“年產 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專案”因立項時間較長,國內外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且公司收購了江蘇明盛化工有限公司 70%,其生產的部分產品與萘系列產品存在著重疊; “年產 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 4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 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的後向延續,符合公司後向一體化經營策略,同時也是公司染料及中間體產品的向前延伸。新項目實施後,能將公司現有產業和募投項目產業有機的聯繫起來,有利於企業進一步完善產業鏈,推進迴圈經濟。

3、閏土新材料吸收合併華弘化工,並將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專案”的實施主體將由華弘化工變更為閏土新材料的原因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吸收合併暨部分募投專案實施主體變更的議案》,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閏土新材料為主體吸收合併公司另一全資子公司華弘化工,吸收合併後,閏土新材料繼續存續,華弘化工法人主體資格依法予以登出,華弘化工的全部資產、債權、債務、人員和業務由閏土新材料依法承繼,公司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專案”的實施主體將由華弘化工變更為閏土新材料,該專案的資金金額、用途、實施地點等其他計畫不變。

閏土新材料目前主要實施公司募投專案“年產 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而“年產 4 萬噸氯化苯項目”和“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是“年產 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的後向延續,通過吸收合併,可充分整合公司資源,加快專案的建設和投產進度,有利於募投專案投資項目效益的儘早實現。

4、終止“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募投專案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部分募投專案的議案》,考慮到該項目的內外環境和經濟可行性已經發生變化,根據目前的市場情況及相關募集資金的投資進度,公司擬終止“年產 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具體原因如下:該產品的生產工藝發生了較大變化,新工藝投資省,成本低;其次,該專案產品價格持續下行。若按原投資計畫進行投資並生產,則專案會發生虧損。公司擬終止實施該項目,會儘量減少公司潛在損失。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關資訊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募集資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違規情形。

六、專項報告的批准報出

本專項報告業經公司董事會於2018年4月24日批准報出。

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公式

附表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編制單位: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公式

公司與閏土新材料作為一方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上虞城北支行募集資金存放機構於2012 年5月14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該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的議案》,決定將募投專案“年產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和“年產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三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 4.63 億元,由原兩個募投專案的募集資金38,000 萬元和超募資金8300 萬元解決,配套流動資金8,700 萬元企業自籌解決。公司新設立浙江華弘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弘化工”)實施“年產4 萬噸氯化苯專案”和“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於同日設立浙江賽亞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亞化工”)實施“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專案”。公司與華弘化工作為一方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上虞支行募集資金存放機構於2014年11月28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公司與賽亞化工作為一方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資金存放機構於2014年11月28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上述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吸收合併暨部分募投專案實施主體變更的議案》,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閏土新材料為主體吸收合併公司另一全資子公司華弘化工,吸收合併後,閏土新材料繼續存續,華弘化工法人主體資格依法予以登出,華弘化工的全部資產、債權、債務、人員和業務由閏土新材料依法承繼,公司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專案”的實施主體將由華弘化工變更為閏土新材料,該專案的資金金額、用途、實施地點等其他計畫不變。截止2016年12月31日,閏土新材料吸收合併華弘化工正在辦理中。公司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於2015年底基本完工,2016年4月12日試車成功。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存放專項帳戶的餘額如下:

公式

該帳戶已於2017年銷戶。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本年內,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81.01萬元,具體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公司於 2014 年 1 月 12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的公告》,擬將募投項目“年產 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和“年產 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 4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年產 2.3 萬噸萘系列專案”因立項時間較長,國內外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且公司於2011年7月公司收購了江蘇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簡稱江蘇明盛)70%股權,江蘇明盛生產部分萘系列產品,同公司募投專案“萘系列專案”產品存在部分重疊,公司決定將其變更為“年產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

“年產 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該項目”生產氯化苄、二氯苯等產品。根據目前的市場情況,並考慮對16萬噸離子膜燒鹼的氯資源和江蘇明盛的硫酸等資源的綜合利用等因素,公司決定將其變更為“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三)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四)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五)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將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或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六)超募資金使用情況

1、補充流動資金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募投專案建設完成及部分專案終止後節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擬將募投專案節餘募集資金全部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產。最終補充流動資金的利息金額以資金轉出當然銀行結息為准。本次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實施完成前,募投專案需支付的尾款將繼續用募集資金帳戶的餘款支付;本次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實施完成後,募投項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將全部由自有資金支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實際補充流動資金為31,176.67萬元。

2、手續費支出

公司本年募集資金無手續費支出。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已沒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相關銀行募集資金專管帳戶已全部銷戶。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截止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沒有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詳見本報告附表2。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1、年產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變更的原因

2012年5月18日召開的2011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實施主體和投資計畫的議案》,決定將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專案的實施主體和投資計畫進行變更。

項目實施主體原計劃由上市公司來實施,為考核和管理需要,由新設立的全資子公司閏土新材料來實施;項目原計劃用地160畝,因立項時間較長,國內外經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為充分發揮燒鹼項目綜合效益,需安排實施配套“年產9萬噸雙氧水項目”和氯資源衍生產品專案,增加用地280畝。新增土地地點在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二期東區的新圍區塊內;公司計畫使用募投專案“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原有募集資金42,000萬元和超募資金26,144.61萬元(其中“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使用超募資金17,566.40萬元,配套“年產9萬噸雙氧水專案”使用超募資金8,578.21萬元)合計68,144.61萬元在浙江省上虞市設立閏土新材料開展募投項目年產16萬噸離子膜燒鹼專案和配套專案的實施、運營管理工作。

項目原預計竣工時間為2012年12月,預計達產時間為2014年12月;變更後的項目預計竣工時間為2014年4月,達產時間為2014年12月。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離子膜燒鹼項目(不含配套項目)已經完工投產。

2、將募投項目“年產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和“年產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的原因

2014年1月14日召開的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大會決議公告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投專案的議案》,決定將“年產2.3萬噸萘系列產品專案”和“年產3.2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項目”變更為“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4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3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年產 2.3 萬噸萘系列產品項目”及“年產 3.2 萬噸苯、苯磺化系列產品專案”因立項時間較長,國內外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且公司收購了江蘇明盛化工有限公司 70%,其生產的部分產品與萘系列產品存在著重疊; “年產 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年產 4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 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 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的後向延續,符合公司後向一體化經營策略,同時也是公司染料及中間體產品的向前延伸。新項目實施後,能將公司現有產業和募投項目產業有機的聯繫起來,有利於企業進一步完善產業鏈,推進迴圈經濟。

3、閏土新材料吸收合併華弘化工,並將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專案”的實施主體將由華弘化工變更為閏土新材料的原因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吸收合併暨部分募投專案實施主體變更的議案》,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閏土新材料為主體吸收合併公司另一全資子公司華弘化工,吸收合併後,閏土新材料繼續存續,華弘化工法人主體資格依法予以登出,華弘化工的全部資產、債權、債務、人員和業務由閏土新材料依法承繼,公司募投項目“年產4 萬噸氯化苯項目”以及“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專案”的實施主體將由華弘化工變更為閏土新材料,該專案的資金金額、用途、實施地點等其他計畫不變。

閏土新材料目前主要實施公司募投專案“年產 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而“年產 4 萬噸氯化苯項目”和“年產 3 萬噸混硝基氯苯項目”是“年產 16 萬噸離子膜燒鹼項目”的後向延續,通過吸收合併,可充分整合公司資源,加快專案的建設和投產進度,有利於募投專案投資項目效益的儘早實現。

4、終止“年產6萬噸氯化聚乙烯”募投專案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部分募投專案的議案》,考慮到該項目的內外環境和經濟可行性已經發生變化,根據目前的市場情況及相關募集資金的投資進度,公司擬終止“年產 6 萬噸氯化聚乙烯”項目,具體原因如下:該產品的生產工藝發生了較大變化,新工藝投資省,成本低;其次,該專案產品價格持續下行。若按原投資計畫進行投資並生產,則專案會發生虧損。公司擬終止實施該項目,會儘量減少公司潛在損失。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關資訊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募集資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違規情形。

六、專項報告的批准報出

本專項報告業經公司董事會於2018年4月24日批准報出。

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公式

附表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編制單位: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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