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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現根據貴所印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 將本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 2008年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923號文核准, 並經貴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網下詢價配售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方式,

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及配售股份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580萬股, 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4.29元, 共計募集資金51,158.20萬元, 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1,734.75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為49,423.45萬元, 已由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7月30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帳戶。 另減除審計費及驗資費、律師費、股份登記費和資訊披露等其他發行費用561.34萬元後,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48,862.11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證, 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浙天會驗〔2008〕82號)。

2. 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1533號核准, 並經貴所同意, 本公司和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確定向7名特定物件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11,788.0794萬股(每股面值1元),

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7.55元, 共募集資金人民幣8.90億元。 坐扣承銷費2,800.0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為8.62億元, 已由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3年4月22日匯入本公司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支行開立的帳號為357163883332的人民幣帳戶內。 另減除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其他發行費用257.07萬元後, 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85,942.93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 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3〕94號)。

3. 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189號文核准, 並經貴所同意,

本公司和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確定向4名特定物件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10,861.964萬股(每股面值1元), 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5.27元, 共募集資金人民幣57,242.55萬元。 坐扣承銷費1,500.0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為55,742.55萬元, 已由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8月4日分別匯入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廬支行開立的帳號為95250154500000199的人民幣帳戶和在中國銀行桐廬支行開立的帳號為358466995883的人民幣帳戶各27,871.275萬元。 另減除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其他發行費用352.18萬元後, 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55,390.37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 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4〕151號)。

(二) 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1. 200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募集資金餘額149.23萬元, 系用於支付設備尾款及質保金, 2017年度使用募集資金支付0萬元, 2017年度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為0.45萬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募集資金餘額為人民幣149.68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並繼續用於支付設備尾款和質保金。

2. 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資金85,046.28萬元, 以前年度收到的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收益和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為1,255.20萬元;2017年度實際使用募集資金1,001.51萬元, 2017年度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為6.97萬元;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86,047.79萬元,

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為1,262.17萬元。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募集資金餘額為人民幣1,157.31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

3. 2014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本公司已在2014年當年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 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護投資者權益, 本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根據《管理制度》,針對200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本公司及浙江富安水力機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富水力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針對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本公司於2013年4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募集資金實施主體四川華都核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都核設備公司)、浙江臨海浙富電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富臨海公司)對以增資方式收到的募集資金,也實行了專戶存儲。四川華都公司於2013年5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縣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定》,臨海浙富公司於2013年5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浙富水電公司於2014年1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針對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本公司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廬支行、中國銀行桐廬支行於2014年8月18日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三方(或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及浙富水力公司、四川華都公司、臨海浙富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1. 200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計共有2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2. 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計共有2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詳見本報告附件。

(二)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

本公司無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異常情況。

(三)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本公司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問題。

附件: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2017年度

編制單位: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公式

[注]:2015年度本公司將因政府收回部分土地而收到的補償款沖抵以前年度募集資金投入2,539.23萬元,並沖減了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總額。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根據《管理制度》,針對200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本公司及浙江富安水力機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富水力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針對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本公司於2013年4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募集資金實施主體四川華都核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都核設備公司)、浙江臨海浙富電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富臨海公司)對以增資方式收到的募集資金,也實行了專戶存儲。四川華都公司於2013年5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縣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定》,臨海浙富公司於2013年5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浙富水電公司於2014年1月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廬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針對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本公司與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廬支行、中國銀行桐廬支行於2014年8月18日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三方(或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及浙富水力公司、四川華都公司、臨海浙富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1. 200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計共有2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2. 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計共有2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詳見本報告附件。

(二)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

本公司無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異常情況。

(三)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本公司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問題。

附件: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2017年度

編制單位: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公式

[注]:2015年度本公司將因政府收回部分土地而收到的補償款沖抵以前年度募集資金投入2,539.23萬元,並沖減了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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