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資管新規落地,過渡期延至2020年底

楚天都市報訊備受矚目的資管新規終於正式落地。 4月27日晚間,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 記者發現, 新規明確過渡期至2020年底, 比徵求意見稿的2019年6月30日延長一年半, 超出市場預期。

雖將過渡期延長, 但大原則並沒有放鬆。 意見明確,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 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出現兌付困難時, 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

相對於《徵求意見稿》, 《意見》對於合格投資者認定, 新增“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 萬元”和“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表述。 普益標準研究員表示, 這意味著《意見》對投資者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方式達到合格投資者要求的行為予以明確禁止。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趙亞蕊表示, 長期來看, 資管新規有助於促進資產管理業務規範發展, 降低金融風險, “對於股票市場而言, 短期內可能會出現入市資金減少的情況, 但長期看市場規範程度提升。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