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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稅申報簡化手續重要資訊

財稅[2018]16號公告文件規定, 關於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更加明確, 取消出口免退稅申報的部分事項與表證單書, 並簡化相關手續, 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對於出口企業是一個利好的消息。

關於本公告, 劈裡啪財稅研究院提示您關注如下幾點:

為進一步落實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要求, 優化出口退(免)稅服務, 簡化出口退(免)稅手續, 持續加快退稅進度, 支援外貿出口, 經研究, 稅務總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主要內容

(一)取消的出口退(免)稅事項和表證單書

1. 取消出口退(免)稅預申報。

2. 取消報送《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3. 取消報送進口貨物報關單(加工貿易專用)。

4. 取消報送《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

5.取消報送無相關電子資訊申報憑證及資料。

(二)簡化的出口退(免)稅事項和表證單書

1.簡化了《出口退(免)稅備案表》。

2.簡化了年度進料加工業務的核銷流程及報表。

(三)明確了出口退(免)稅延期申報申請的要求, 啟用《出口退(免)稅延期申報申請表》。

(四)明確了申報出口退(免)稅需提供出口貨物收匯憑證的出口企業三種情形。

(五)明確重新評定出口企業分類管理類別的要求和流程。

(六)明確了境內單位提供航太運輸服務或在軌交付空間飛行器及相關貨物, 在申報出口退(免)稅時應提供的資料,

啟用《航太發射業務出口退稅申報明細表》。

(七)規定了《廢止檔、條款目錄》。

二、公告的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是劈裡啪財稅研究院對《公告》內容的初步解讀, 後續我們會做更詳細的分析解讀和網路直播課, 歡迎您的持續關注。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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