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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公證,政府買單”,不動產登記又添惠民新舉措!

注意啦!注意啦!!

最新消息:

今年5月1日起

不動產登記中需要繼承公證的

將由不動產登記中心委託市公證處辦理

由政府"買單"哦~

當然, 並不是任何情況都適用哦~

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小興來告訴你↓↓↓

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 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

2、原權利人已取得合法的不動產產權手續;

3、經不動產登記受理視窗預審, 並取得《不動產繼承公證及轉移登記預受理聯繫單》。

也就是說,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 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當事人, 可以持相關手續至不動產登記服務網點申請預受理, 憑網點開具的《不動產繼承公證及轉移登記預受理聯繫單》至公證處免費辦理不動產繼承公證。 然後持《公證書》《聯繫單》及申請登記材料至原不動產登記服務網點辦理正式登記。

是我市不動產登記

全面深化推進3550改革精神的

又一利民惠民舉措

旨在通過公證環節與繼承登記的

有效銜接

實現流程化服務

進一步彰顯我市不動產登記

精准、安全、便捷、高效、惠民的

工作追求!

編輯: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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