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中第十九條 藏品嚴禁出售或作為禮品。 館際之間藏品可相互支持、調劑餘缺、互通有無。 調撥、交換一級藏品,
須報文化部文物局批准, 調撥、交換其他藏品, 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調撥、交換出館的藏品, 必須辦理註銷手續;進館的藏品, 必須辦理登帳、編目、入庫手續。
博物館裡的物品是古老或珍貴的東西, 如果賣了, 收起來還有什麼用?賣?沒用的。
從舊貨市場上買文物再來高價賣出。 但是後來嚴格限制事業單位的經營行為, 加上國家財政好轉, 所以博物館的三產公司大部分都被取消, 但是當年剩下的庫底子, 作為一個時代的印記, 往往現在還在銷售
這個主要看什麼性質的博物館, 在中國, 一般而言, 公立博物館展覽的東西屬於國家財產, 是不能買賣的。 至於裡面的仿製品倒是可以的。 私立博物館屬於私有, 算個人或機構收藏品, 如一些熱衷收藏的富豪創辦的博物館, 展品是可以合法買賣的。
私人博物館應該可以賣吧!國家的不可能賣, 部分文物甚至不允許對國外展出, 可見有巨大的價值!
在博物館系統相對發達的歐美國家, 有償轉讓館藏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模式。
大多數博物館在出售藏品前, 會經過嚴格的估價, 不僅要經過館長同意, 還要在董事會取得全票通過才行。 而且世界博物館界的不成文道德規範是, 除非為了收藏其他文物藝術品, 否則博物館不能出售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