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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材料丟失如何辦產權證?國土資源局:複印重制加蓋有效印章

2018-04-30 14:55:33

一位市民在購房後準備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 意外發現購房發票等一系列重要材料不慎遺了失。 那麼, 面對這一棘手問題, 該如何有效解決呢?4月30日, 記者從南通市政府公共服務中心“12345”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處瞭解到, 市民必須通過開發商和銀行重新複印或製作有關證明材料, 同時, 加蓋有效印章以便生效。

“12345”線上平臺工作人員接到市民求助資訊獲知此事後, 立即將市民提出的諮詢向南通市國土資源局進行通報。 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在調查了相關情況後, 迅速作出處理意見回饋: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預購商品房所有權權屬及抵押權合併轉移登記, 需要提供商品房購房合同、抵押貸款合同、購房發票、產權初始登記證明單和土地分割單或不動產權首次登記證明單等申請材料。

若遺失有關證明材料該怎麼辦呢?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介紹, 如市民不慎丟失以上材料, 可找開發商複印或重新製作商品房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並簽字和加蓋有效印章;同時, 市民可到貸款銀行複印或重新製作抵押貸款合同並簽字和加蓋有效印章。 如產權初始登記證明單和土地分割單或不動產權首次登記證明單丟失, 須請開發商出具相關證明。 至於未盡事宜, 可詳詢“8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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