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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把一件物品叫做“東西”?而不叫做“南北”呢?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

我們常常把身邊的某個物品

叫作“東西”

比如我要去買“東西”

“幫我把桌子上的

那個“東西”拿過來

我們都知道

“東西南北”代表著方位

那麼為什麼不說成

幫我把那個“南北”拿過來”呢?

其實, 中國古代以面南背北為上

即南北通路

東西兩側置放物件

指點對象的時候自然指著東和西兩面

故以東西來作為物品的統稱

同時, 我國古代把

木、火、金、水、土稱為“五行”

分別代表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

又把“五行”和方位對應起來

即東方木、南方火

西方金、北方水、中方土

東方屬木, 代表一切植物

如樹木、莊稼等;西方屬金

代表一切金屬礦物, 如金、銀、銅、鐵等

南方屬火, 北方屬水, 中方屬土

水、火是無形的

土的本身價值不高

因而都不能代指物件

而木和金則最受人們的重視

可以代表一切有用物質

於是, 人們就把代表“木”和“金”

的兩個方向聯在一起

組成一個詞就是“東西”

用它代表世界上的所有物件

還有一種說法

在東漢時朝

洛陽和長安是兩座商業繁華的城市

洛陽被稱為“東京”, 長安被稱為“西京”

民間有人到東京、西京購貨

即稱“買東”、“買西”

久而久之

“東西”便成了貨物的代名詞

於是買“東西”一詞就流傳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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