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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拍賣假戲真做是堂法律課

楚天都市報訊 楚天都市報評論員徐漢雄

2015年, 陝西藍田的李先生通過拍賣取得了一棟四層樓的房產, 隨後又經過了縣、市、省三級法院判決明確了產權,

但至今他仍未能入住, 甚至連門都進不去。 (4月24日《華商報》)

據報導, 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在多年前興建職工住宅樓時, 曾另建了11棟“獨體”住宅樓, 這些樓於2015年被公開拍賣, 李先生以184萬元的競價得到一棟。 但房產原主人的家屬卻一直住在裡面, 不肯交房。 對方稱, 此房是因不合規定, 被政府以回購的方式收回。 在回購後再拍賣時, 有個約定, 就是走個拍賣的形式, 原房主拿著回購款再加點錢參加拍賣就行, 是誰的房子還是誰的。 當時有其中7棟被原房主以起拍價80余萬元的價格取得。 而這套房子在競拍中, 沒想到來了個認真的玩家, “把房子加價到了184萬”。 原房主只得放棄競價, 又不甘放手。

雙方都有委屈, 原房主覺得事與願違,

自己的問題沒得到解決, 一直不肯交房。 而競拍勝出的買家, 走完程式後, 已是法律上的房主, 卻又拿不到房, 就算不要房子, 付出的房款也要不回。

事情雖然複雜, 原委卻也簡單, 就是一樁說好走過場的拍賣, 被假戲真做了。 法律是只講明規則, 而不講潛規則的。 官司打到法院, 每一級的判決都是支持李先生的訴求, 因為法律不是兒戲。

合法的拍賣弄得現在很尷尬, 怪誰?只能說當地相關部門在處理這批房產時, 沒有嚴格按規定辦事, 不應有“拍賣走過場”的私下交待, 給人以不恰當的期望值。 既然是公開拍賣, 一切就是攤在陽光下運行, 總有一方要認拍服輸, 這是對法律的尊重與敬畏。

此事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門或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

社會運行中, 最重要的是契約精神, 法律所維護的也正是這種“重合同, 守信用”的規則意識。 所以, 當地應該高度重視, 依法依規採取措施, 保護李先生的合法權益。

聲音

網友“龍圖騰”:公開透明的拍賣, 本來就是讓鑽空子的人無處可鑽。

網友“雲端”:法院拍賣可沒有“走個形式”的說法, 當地應強制執行, 以維護法律權威。

繪圖/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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